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闽司〔2012〕256号)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该所属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范培水、吴勇、陈虎,负责人为范培水。受莆田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