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本市铁路货运延伸服务部分收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沪价管[2012]0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本市铁路货运延伸服务部分收费的通知
(沪价管[2012]009号)


上海铁路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有关进一步规范铁路货运收费秩序的规定,同时取消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本市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的通知》(沪价经[1998]第145号)有关铁路货物运输延伸综合服务中的“发送综合服务”和“到达综合服务”两项收费。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