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津统〔2012〕25号)
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科技强市”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网报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全市科技研发发展状况。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市50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内开展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的目的是:通过统计执法这一有效途径,检验科技统计数据质量;检验科技统计各环节工作实施情况;检验各级机构及报表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验基层企业统计人员对科技统计制度的掌握情况。
实施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对科技统计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提高科技统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科技统计报表渠道;有利于完善科技统计制度,特别是在“一套表”模式下的科技统计制度。
二、组织领导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在市统计局主管局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负责组织实施,执法大队配合。各区县统计局和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成专门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完成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全市和各区县统计局、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具体任务。
三、检查对象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论是否已经报送2011年科技统计年报表),共涉及5000余家。
四、时间安排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全市工作部署由市统计局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和系统的二级工作部署于2012年7月15前完成。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上报。该阶段工作由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并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组织抽查验收并上报抽查结果及相关总结材料。该阶段工作应于2012年8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市统计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抽检。抽检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五阶段:总结评估。该阶段工作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任务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将以2011年科技统计年报数据质量、工作质量、依法统计三方面内容为核心,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人单位工作任务。各法人单位以科技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按“天津市统计局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问卷(企业填报)”规定的项目,对2011年科技统计年报工作进行梳理和自查自检,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自检中存在差错等问题的情况说明连同“天津市统计局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问卷(企业填报)”一并报相应的区县统计局或主管部门。
(二)区县统计局与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各区县统计局和各主管部门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所辖法人单位进行自查自检,同时应按照“天津市统计局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问卷(区县统计局、主管部门填报)”规定的项目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在各单位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各区县统计局和各主管部门按照“所辖100家单位及以下的,不少于3家;100家单位以上的不少于5家”的规模进行抽检,并将本区县本系统的组织实施情况、所辖法人单位及自身自查自检的总体情况、抽检情况、差错情况、科技统计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所有自查自检的原始问卷按规定时间反馈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
(三)市统计局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科技统计专项执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实施,并在各区县统计局和各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进行抽检工作完成后,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结果进行最终抽检,形成全面总结报告。全市总结报告将反馈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并上报国家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由于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广、时间紧,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各法人单位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将科技统计专项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搞好自查自检,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统计局和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各级机构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切实组织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加强指导,深入督查。各区县统计局、各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充分利用专项检查的时机,深入基层督查,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发现并找出科技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改进工作。
(三)严格纪律,依法检查。各级统计机构和相关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执行,不走过场,确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检查,自觉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市统计局将根据检查结果对组织得力、自查认真、整改到位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认真、发现问题不作处理、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结果纳入区县统计局和主管部门年度统计评先和考核范畴。
附件:1.天津市统计局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问卷(企业填报)
2.天津市统计局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问卷(区县统计局、主管部门填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天津市统计局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问卷
(企业填报)
(企业填报)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1.2011年度企业是否开展了科技活动? (企业典型的科技活动包括:对引进的工艺设备进行技术上的改进,以便利用本地的原材料;新产品原型的设计、制造与试验;扩大原有产品功能或提高原有产品性能;专门为研究与试验发展(r&d)项目收集数据和资料;为从技术上进一步改进产品和工艺或为此目的进行的中间试验;新材料的研制;运用已有知识和技术进行一般的管理软件开发等。)
是 科技活动人员人,科技经费支出
万元 否
2.是否有企业办科技机构?
是 科技机构名称: 否
3.2011年度企业是否拥有自主品牌的新产品并进行了核心技术攻关? 是 否
4.2011年度企业是否申请专利? 是 否
5.2011年度企业是否购入科研用仪器设备? 是 否
6.2011年度企业是否有用于科研的基建经费支出? 是 否
7.2011年度企业是否进行了技术改造? 是 否
8.企业在报送2011年科技统计年报中,是否接受过各级统计机构或主管部门的培训?是 否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 表 人: 联 系电 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2
天津市统计局科技统计专项执法检查问卷
(区县统计局、主管部门填报)
(区县统计局、主管部门填报)
单位名称:
1.所辖企业2011年度开展科技活动的共计家;
科技活动人员共计人,科技活动经费共计
万元;
2.所辖企业有企业办科技机构的共计家;
3.所辖企业2011年度拥有自主品牌新产品的共计家;
4.所辖企业2011年度申请专利的共计家;
5.所辖企业2011年度购入科研用仪器设备的共计家;
6.所辖企业2011年度有科研基建经费支出的共计家;
7.所辖企业2011年度进行了技术改造的共计家;
8.是否对所辖企业进行过科技统计年报制度及一套表程序的培训?
培训全部企业 培训部分重点企业 未进行培训
9.是否对所辖企业上报科技统计年报数据进行人工审核? 是 否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 表 人: 联 系电 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