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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信息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吉建函[2012]2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信息的通知
(吉建函【2012】200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已开通运行一年左右,通过平台建设,实现了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和人员资格网上审核,建立了全省建筑行业企业、人员数据库,极大地推动了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目前,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系统和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已开通投入使用,延边州、白城市、长春市、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录入部分项目信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填报项目监管和信用信息,重点是施工许可证信息。
各地信息录入人员对系统的改进意见以及对信息录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厅信息办联系。
联系人:康晓鹏
电 话:0431-82752600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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