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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路街进行标准化命名和延长的通告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通[2012]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路街进行标准化命名和延长的通告
(乌政通〔2012〕11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进行标准化命名和延长的路、街通告如下:

命名的路

1.班公湖路 bāngōnghú lù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与农十二师合作区中东部。南起柴湖路,北至喀纳斯湖北路西三巷,长1370米,宽34米,沥青路面。
2.奇林湖路 qílínhú lù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与农十二师合作区西北部。南起紫阳湖南路,北至祥云东街,长2250米,均宽10米,沥青路面。

延长的路

1.天鹅湖路 tiānéhú lù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南部。东起峨眉山街,西至丹霞山街,长1180米,宽24米,沥青路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名湖命名。
调整为: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延伸区中部,南起维泰南路,北至香山街,呈“6”型,长3580米,其中香山街至维泰南路段宽8米,其余路段宽24米,沥青路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名湖命名。
2.西流湖南路 xīliúhú nán lù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部。北起韶山街,向南延伸,长1400米,宽20米,沥青路面。根据河南省名湖命名。
调整为: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与农十二师合作区中部。南起白湖路,北至韶山街,长1500米,宽20米,沥青路面。根据河南省名湖命名。

延长的街

银星街 yínxīng jiē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内,东起金屯路,西至金环路,长1200米,宽8米,沥青路面。因与银环街地理位置和方向相同,故命名银星街。
调整为: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内,东起金屯路,西至三坪农场六队空地,长1800米,宽8米,沥青路面。因与银环街地理位置和方向相同,故命名银星街。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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