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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上半年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总结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厅函[2012]3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上半年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总结会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2〕312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上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保监会决定于近期召开“上半年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总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7月27日15:00-16:30(请参会人员于14:45前到达指定会场并办理签到手续)。

二、会议形式、地点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保监会机关302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保监局、保监分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总结上半年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统一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部署下半年治理销售误导的具体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

(一)保监会会领导;

(二)保监会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会长;

(四)总部在京的人身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一名助手。

分会场:

(一)各保监局、保监分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人身保险监管处全体干部;

(二)总部在当地的人身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一名助手;

(三)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一名助手;

(四)地方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人身保险公司于7月25日前将总公司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1)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京外人身保险公司同时将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所在地保监局。

(二)主会场公司参会人员持会议通知或传真件从保监会机关大楼西门进入会场,并自行用a4纸打印“7.27”车证,车辆停于保监会大楼西门(请与西门保安人员联系停车)。

(三)请各保监局加强会务工作,组织好辖内保险机构的会议通知、报名和参会事宜。会议结束后,请各保监局统计辖区内未参会人员名单,填写《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7月3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请各保监局、保监分局提前做好视频会议准备工作,7月27日上午9:00与总部进行联试联调,下午2:00做会前调试,并做好全程服务保障工作。

联 系 人:李恋春、杜男勇

联系电话:010-66286776、66288279

传 真:010-66288098

电子邮箱:circ_jgc@circ.gov.cn

技术联系人:夏国琼

联系电话:010-66286538

附件:1、总公司参会人员名单

2、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总公司参会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备注

    
    

说明:1.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栏不得出现空缺。
2.若应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经向保监会请假批准,可以由其他同职级人员代参会,代参会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如“代×××”)。

附件2:
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

应参会人数

 

实际参会人数

 

未参会人员具体情况

所属公司

姓名

职务

 

 

 

 

 

 

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

应参会人数

 

实际参会人数

 

未参会人员具体情况

所属公司

姓名

职务

 

 

 

 

 

 

合计

应参会人数

 

实际参会人数

 


说明:若本辖区没有出现未参会现象,则保监局分别填写总公司、省级机构分支机构、合计等栏目项下的“应参会人数”和“实际参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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