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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颁发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12]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皖政办秘〔2012〕95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桐城市建设中国桐城派文化博物馆的请示》(宜政报〔2011〕56号)悉。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桐城市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安徽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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