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方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681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方林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2012〕20号)收悉。经审核,方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