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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六十大重大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字[2012]2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六十大重大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洪府厅字〔2012〕236号)


市六十大重大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洪办字[2012]45号)暨《南昌市六十大重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督查工作方案》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六十大重大重点项目督查办公室定于5月28日起,对市六十大重大重点项目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人员及范围

1、督查一组

组 长:李联明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池建林  市建委纪检书记

成 员:李友水  市建委监察室主任

徐 红  市发改委重点办主任科员

肖小琴  市工信委投资规划处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肖小琴  13576966014

督查范围:南昌县、进贤县、青云谱区、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旅游集团、市城投公司、市轨道办、市公安交管局等责任单位负责的项目。

2、督查二组

组 长:市委督查室主任(待定)

副组长:刘军平  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

成 员:杨广根  市发改委重点办副主任

马彩屏  市外经贸委主任科员

熊亚波  市委督查室科员

张越峤  市统计局科员

联络员:张越峤  15170013693

督查范围:青山湖区、东湖区、西湖区、高新开发区、市城管委、市建委、市市政公用集团、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校、市残联、市委老干局等责任单位负责的项目。

3、督查三组

组 长:宋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熊家芳  市发改委重点办主任

成 员:索志鹏  市发改委重点办科员

皮永锋  市财政局科员

联络员:索志鹏  15970643219

督查范围:新建县、湾里区、经济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市园林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人保局、市房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责任单位负责的项目。

4、督查综合组(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组 长:汪 戍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组长:宋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陈星星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漆 棽  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联络员:漆 棽  83883755、15387918381。

负责各督查小组联系沟通,督查情况汇总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从5月28日开始,今后每月下旬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并视情不定期督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三、有关要求

为加强与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市六十大重大重点项目督查办信息联系人,同时各项目责任单位也要收集各项目业主单位联系人名单,并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及各业主单位联系人名单报各督查小组联络员。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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