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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相关机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2]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相关机构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6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为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医改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相关机构进行调整。

一、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小明 副省长

副组长:孟建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胡小平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贠 军 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刘 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 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范 兵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来撑福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

冯灵生 省工商局副局长

岳喜栋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朱亚利 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郑东平 省纠风办主任

二、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原设在省卫生厅的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小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立勋、范兵、来撑福、郑东平同志兼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定处室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主任由胡小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立勋、范兵、来撑福、郑东平同志兼任。采购中心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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