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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地铁干式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建科[2012]5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地铁干式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科[2012]5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天津地铁干式消火栓系统建设质量,保障消防救援时效、节约能源、杜绝事故隐患,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33号)的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地铁干式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地铁干式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db/t29-212-2012)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2年9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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