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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粤经信发电[2012]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的通知
(粤经信发电〔201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统一部署安排,配合今年全省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体现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定于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促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体验能源紧缺给工作、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和带来的不便,积极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依法节能意识和带头节约意识,大力营造节能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表率示范作用。

二、活动内容

1.节约每一滴水:洗手时调小水量,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提高水的利用率。

2.节约每一升油: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务出行尽量采用拼车形式,实现绿色低碳出行。

3.节约每一度电:办公区域停开一天空调;有两台以上电梯的少开一台,停开五层以下办公楼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停开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办公室、会议室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尽量采用自然光;下班时随手关掉电脑显示器。

4.节约每一张纸:机关工作人员复印、打印时双面用纸,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

积极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上述要求参加能源紧缺日体验活动。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活动内容及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地方各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确保这次体验活动全面开展,务取实效。

2.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网站、多媒体显示屏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按照要求参与活动。

3.开展抽查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各新闻媒体要做好跟踪报道,曝光浪费能源现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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