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稽查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川编发〔2012〕17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局直属分局更名的通知》(川地税函〔2012〕288号)批准,从即日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变更为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启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印章,原“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印章同时废止,其他涉税新、旧印章相应启用、废止。
特此通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稽查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川编发〔2012〕17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局直属分局更名的通知》(川地税函〔2012〕288号)批准,从即日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变更为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启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印章,原“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印章同时废止,其他涉税新、旧印章相应启用、废止。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