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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厅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公开、公平、择优的选人用人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渠道,认真落实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内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充实处级领导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6个)

(一)机关正处级领导职位1个

规划财务处处长职位1个。

(二)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5个

1.办公室副主任职位1个;

2.救灾处副处长职位1个;

3.区划地名处副处长职位1个;

4.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职位1个;

5.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职位1个。

三、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

竞争上岗应当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为厅机关、自治区老龄办和厅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干部。

四、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竞争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需现任调研员或任副处长级领导职务(含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时间)2年以上。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为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竞争副处级领导职位,需现任副调研员或任主任科员3年以上。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为副处级干部。

任职时间按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

3.身体健康。

4.近3年(2009-2011)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厅直属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6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五、竞争上岗的步骤和程序

(一)宣传发动。起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报厅党组审定后公布,并将方案在广西民政信息网公布,网址www.gxmzt.gov.cn。

(二)自荐报名。根据竞争条件和个人意愿填报竞争上岗职位,每人只能自愿填报一个竞争职位。自荐干部要认真撰写2000字左右的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并在民政厅机关局域网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选择,还要准备8分钟的竞职演讲稿。人事处将报名情况及时在广西民政信息网公开,报名人员请登录www.gxmzt.gov.cn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截止日6月14日前调整报名职位。

(三)资格审查。由人事处对自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四)量化评价。把民主推荐与干部工作实绩、任职经历、学识水平等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评价要素结合起来综合评价。按总分100分划分四项基本要素的分值权重,计算量化评价分数。

--年度考核30分。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计30分;两年优秀一年称职的计29分;一年优秀两年称职的计28分;三年称职的计27分。

--任职岗位10分。其中:任调研员(正处级)、副处长(副主任)计10分、任副调研员计9分、任主任科员计8分。

--学历学位10分。其中:获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计10分;获在职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计9分;获在职教育本科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学历计8分;获在职教育专科学历计7分。

--民主推荐50分。召开竞职演讲大会,每位参加竞职演讲人选作8分钟的竞职演讲,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作实绩、竞争优势以及对竞争岗位的认识、工作打算等。为保证公正性,会前以抽签方式确定竞职演讲顺序,竞职演讲人选演讲前不能旁听其他人选的演讲。厅机关和自治区老龄办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竞职演讲人选按1︰1比例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总分为50分,其中:厅级干部推荐票占20分(20×得票率),其他人员推荐票占30分(30×得票率)。

(五)厅党组会议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根据量化评价分数从高到低推荐,并结合人选综合素质和年度考核情况,每个竞争职位按照1:2比例,厅党组会议讨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厅人事处牵头,机关党委、监察室等部门配合组成考核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向厅党组报告。

(六)厅党组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工作经验、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集体研究,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在全厅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时间安排

(一)2012年6月上旬组织征求方案意见工作。

(二)2012年6月上旬报厅党组会议审定方案并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三)2012年6月11日至14日个人自荐报名。报名地点:人事处;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6月14日;报名所需材料:《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一式两份、三年个人工作总结一份(附电子文档)。《竞争上岗报名表》请登录www.gxmzt.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2012年6月15日上午8:10开始进行竞职演讲及民主推荐。

(五)2012年6月中旬厅党组会议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

(六)2012年7月上旬组织考察后,厅党组会议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七)2012年7月中旬公示后,下发任用文件。

七、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选人用人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要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违规操作;考察时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四)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要客观公正,公心地投好手中一票;

(五)凡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的必须回避;

(六)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违反竞争上岗纪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属于参与竞争上岗人员违反纪律的,取消其任用资格。广大干部职工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驻厅监察部门检举、申诉(联系电话:2613880)。

附件:
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编号:年月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寸免冠

彩色照片

民 族

 

籍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任现职时间

 

专业

技术

职务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任现级时间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报考竞争职位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主要工作简历

 

近三年

年度考核情况

 

资格审查情况

 


填表说明:编号、资格审查情况由人事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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