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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苏人社发[2012]2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2]27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4.10%。
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算。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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