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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函[2012]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政函〔201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有效控制了秸秆焚烧。经国家卫星遥感监测显示,我市秸秆焚烧火点个数为零,成为全省11个地市唯一没有发生秸秆焚烧着火点的地区,有力促进了省会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忘我工作,为秸秆禁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为进一步改善省会空气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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