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第7号)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决定,现就我市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2年7月1日起,高尔夫球适用7%税率,其他娱乐业应税项目适用5%税率。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