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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各市州建筑业产值分解指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吉建管[2012]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各市州建筑业产值分解指标的通知
(吉建管【2012】1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对我省经济建设的贡献,实现年度建筑业产值1900亿元目标任务,现将各市州年度建筑业产值指标分解如下:长春970亿、吉林230亿、松原200亿、通化170亿、延边90亿、四平70亿、白山70亿、辽源49亿、白城45亿、长白山6亿。

希望各市州进一步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完善行业统计制度,确保完成年度建筑业产值指标。年底省厅将对各市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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