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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填报2012年度国企基本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深国资委[2012]1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填报2012年度国企基本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深国资委〔2012〕134号)


各企业:

为了编印2012年版国企情况手册,现要求各企业填报国企基本情况调查表,有关上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为我委各直管企业、特建发、远致及市投资控股公司下属各企业。市投资控股公司负责下属企业填报工作部署、材料收集和审核工作。

二、填报内容包括企业简况、股东情况、近几年主要经济指标(审计数)、下属并表企业2011年盈利情况(审计数)和企业领导及主要联系人等信息。其中企业简况包括企业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以及其他主要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等,具体内容可以参考我委网站(http://www.szgzw.gov.cn)“鹏程国企-企业简介”栏目内容,并在此基础上作修改;股东情况要求上报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近几年主要经济指标要求上报2009-2011年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全部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属并表企业2011年盈利情况包括占股比例、营业收入、毛利率、投资收益、利润总额;企业领导及主要联系人填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含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和人力资源部部长等信息。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各直管企业、特建发、远致应同时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于8月30日前报我委信息中心。书面表格要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使用u盘等媒介直接报送我委信息中心,电子版也可以直接发送到邮箱zxx@szgzw.gov.cn,电子版要求采用word(office2003)文件格式。调查表电子版可从我委网站(http://www.szg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企业名称:  填表人: 联系方式:

一、公司简况
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以及其他主要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等。具体内容可以上我委网站(www.szgzw.gov.cn)“鹏程国企、企业简介”栏目参考2011年版国企情况手册内容,在此基础上作修改。
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地址、公司总机、传真电话、网址。

二、股东情况(前十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近几年主要经济指标(审计数) 单位:万元

指标

09年

10年

11年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全部销售(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注:指标只需精确到整数位,并去掉千分号。

四、下属并表企业2011年盈利情况(审计数)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占股比例)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投资收益

利润总额

例:企业1(90%)

    

企业2(30%)

    

  …

    

注:1、此表可自行增加行次;2、“毛利率”需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其余指标只需精确到整数位;3、去掉千分号。

五、企业领导及主要联系人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副总经理

 

 

 

监事会主席

 

 

 

财务总监

 

 

 

工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

 

 

 

财务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注:此表可自行增加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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