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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4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办库[2012]2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4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财办库[2012]254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湖南、厦门、山东、河南、天津、江西6个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日

附件:
湖南、厦门、山东、河南、天津、江西6个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地 区

3年期债券

5年期债券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湖南

57

8月10日(周五)

58

8月17日(周五)

厦门

5

5

山东

39

40

河南

55

56

天津

15

16

江西

45

46

合 计

216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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