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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穗建质[2012]10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建质[2012]103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0〕14号)和《2012年广州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纪要》(穗安会纪〔2012〕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实现安全风险控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在《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广州市2011-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划》(穗安〔2011〕10 号)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推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dbj440100/t 117-2011)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1、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广州市一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达标。
2、2013年 10月31日前,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达标。
(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1、2012年12月31日前,市重点项目办和市住房保障办的重点工程100%达标。
2、2012年12月31日前,桥梁工程100%达标。
3、2013年10月31日前,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100%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莫仕容(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林启华(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
张 田(市建筑业联合会秘书长)
任广贤(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长)
成 员: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王洋,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王洋兼任,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达标范围: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2011年已达标的除外)。
2、复评机构: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
3、执行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dbj440100/t117-2011)。
4、达标流程:
(1)施工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自评。
(2)市建筑业联合会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评。
(3)公示、发证。
(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达标范围:市重点项目办和市住房保障办的重点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
2、复评机构: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区(县级市)监管工程由其建设局指定复评机构。
3、执行标准:建筑工程项目诚信评价安全评分连续3个周期在75分以上方可申请达标,达标复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即通过达标。4、达标流程: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自查自评。
(2)市建筑业联合会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评;区(县级市)监管工程由其建设局指定复评机构负责组织复评。
(3)公示公告达标工程项目名单。
五、任务分工
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的复评及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范围为主项资质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其他由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
2、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市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督办工作;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负责区(县级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督办工作。
(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市建筑业联合会和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的复评及相关统筹协调,并分别制定本方案的相应实施细则。
2、市市政站和市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督办。
3、区(县级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其监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有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是国家和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要求,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的重要措施,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达标工作,加强人财物等后勤保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达标工作。以抓好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率先达标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统一安排,早部署,早开展,全面系统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前期松懈,后期突击的现象。
(三)典型示范引路,实施奖惩分明。各复评机构要抓好2-3个企业作为标准化示范单位,8-10 个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作为示范工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对于达标工作表现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授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称号; 对于达标工作开展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批评,同时给予相应诚信评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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