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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上海鸿海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2]5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上海鸿海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办博函〔2012〕587号)


上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海鸿海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文物拍卖许可证>变更法人代表、经营地址的请示》(沪文物〔2012〕85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上海鸿海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文物拍卖许可证》住所变更为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093号803室、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佩康。变更后的《文物拍卖许可证》将随后发给你局。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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