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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十二五”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冀建传真[2012]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十二五”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冀建传真〔2012〕25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定“十二五”重点流域县及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量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我省已完成各市县“十二五”污水管网建设任务量的核定工作,并对部分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资金补助。为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促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决定举办全省“十二五”污水管网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介绍全省各县(市)、重点镇“十二五”污水管网任务量核定情况;“十二五”期间国家对污水管网建设的各项支持政策;解读国家《“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县(市)、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规划和做好县(市)、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以及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如何加强污水配套管网项目监管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县、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主管部门科(处)室负责人,各市、县、重点镇财政主管部门科(处)室负责人,各市、县、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23个列入国家集中支持污水管网建设的重点镇必须参加,名单附后。其他重点镇可根据本地“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地点

培训共分三期,培训地点分别设在廊坊和石家庄市。每期参训人员按以下市分配:

第一期:廊坊、沧州、唐山、衡水

时间:2012年8月3日报到,4日培训,一天

地点:廊坊航天人才培训中心(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航天学院老校区,火车站打车10分钟即到)

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316-2361001

第二期:张家口、保定、承德、秦皇岛

时间:2012年8月4日报到,5日培训,一天

地点:廊坊航天人才培训中心(与第一期在同一地点)

第三期:石家庄、邯郸、邢台

时间:2012年8月9日报到,10日培训,一天

地点:石家庄市北方大厦(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火车站乘131路、132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石家庄市北方大厦:0311-86839896、85918899

四、费用:

会务费:每人300元(宿费自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赵玉玲;联系电话:0311-87905560,18633028978;邮箱wushuilajiban@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孙大力;联系电话:0311-66651201,15176126979。

请各设区市污水管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市辖区内所属各市、县、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主管局、项目建设单位参加会议,各设区市财政局负责通知本市辖区内各市、县、重点镇财政部门参加会议,并将参会人员名单统一汇总后于7月27日下班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第三期可延迟到8月3日下班前上报)。

本次培训对指导各市、县、重点镇申请国家污水管网专项奖补资金,确保全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任务量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设区市建设和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会单位的组织工作,确保按要求全员参加。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河北省23个重点镇名单

张家口市

蔚县

西合营镇

唐山市

丰润区

韩城镇

廊坊市

文安县

左各庄镇

邯郸市

涉县

井店镇

邢台市

南宫市

段芦头镇

邯郸市

武安市

磁山镇

保定市

高碑店市

白沟镇

唐山市

玉田县

鸦鸿桥镇

廊坊市

霸州市

信安镇

石家庄市

平山县

东回舍镇

承德市

围场县

四合永镇

张家口市

宣化县

洋河南镇

唐山市

丰南区

黄各庄镇

唐山市

滦县

响嘡镇

沧州市

河间

米各庄镇

邢台市

任县

邢湾镇

沧州市

泊头市

交河镇

邢台市

宁晋县

大陆村镇

衡水市

枣强县

大营镇

张家口市

怀安县

左卫镇

廊坊市

大厂县

夏垫镇

邯郸市

肥乡县

天台山镇

衡水市

景县

龙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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