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相关企业、各行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50号),我市可推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若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请参考人社部函〔2012〕183号文件。

二、评选名额分配:

(一)各行业协会负责在我市(含区一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中推荐1个先进集体;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从业人员中推荐1名劳动模范。

(二)各相关企业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在上述范围内各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劳动模范。

三、时间要求:请各单位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本次推选工作,并于2012年7月25日下午6:00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事处。联系人:仇晨卉、余振明、廖周鹏,联系电话:83785063、83785312、83785062。

四、材料要求: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属于本单位或下属单位的,或者所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属于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来的材料应包括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附件3)。所推荐单位或个人为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仅报送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即可。所有报送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403056370@qq.com。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特此通知。

附件:
1.《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2.《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4.《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集 体 名 称

集体

级别

人员

总数

负责人

姓 名

负责人单位及职务

推荐集体所属单位

单位

性质

备注

 

 

 

 

 

 

 

 

 



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

职 务

行政级别

职称

身份证号

备注

 

 

 

 

 

 

 

 

 

 

 

 

 

 

 

 

 

 

 

 

 

 

 

 



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

职 务

行政级别

职称

身份证号

备注

 

 

 

 

 

 

 

 

 

 

 

 



附件2: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填报时间:2012年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必须填写准确全称,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集体所属单位”栏须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牵头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五、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须认真填写;
六、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或其他;
七、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性集体,可选填“是”或“否”;
八、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附页;
九、表格所涉及的名称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果有公章,则用公章上所刻名称;
十、本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集 体 名 称

 

拟授予荣誉称号

 

集 体 性 质

 

集 体 级 别

 

集 体 人 数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集 体 所 属 行 业

 

集体所属系统

 

集 体 所 属 单 位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临时集体标识

 

集体负责人姓名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集体负责人单位

 

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主要先进事迹

 

 

 

 

 

 

 

 

 

 

 

 

 

 

 

 

 

 

 

 

 

 

 

 

 

 

 

 

 

 

 

 

 

 

 

 

 

 

 

 

集体所属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县 级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地市级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省 级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填报时间:2012年  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ⅹⅹ省ⅹⅹ市ⅹⅹ县,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牵头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证件类型根据个人证件选填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六、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七、所在单位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
八、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其他。
九、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不得断档;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翔实、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一、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十二、表格所涉及的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果有公章,则用公章上所刻名称;
十三、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姓名

 

性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

免冠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籍贯

 

户 籍 地

 

政治面貌

 

身份标识

 

学历

 

学位

 

职务

 

行政级别

 

职称

 

技术等级

 

专业技术

职务

 

其他标识

 

参加工作

日期

 

从业状态

在业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拟授予荣

誉 称 号

 

是否公务员 奖 励

公务员奖

励 种 类

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

性质

 

所在单位

隶属关系

 

所在单位

所属行业

 

所在单位

所属系统

 

个人联系

电话

 

所在单位

行政区划

 

所在单位

邮编

 

所在单位

地址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主要先进事迹

 

 

 

 

 

 

 

 

 

 

 

 

 

 

 

 

 

 

 

 

 

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所在单位意见

 

出席会议______人

  其中同意______人,反对______人。

 

 

  (盖 章)

 

  年月  日

 

 

 

 

(盖 章)

 

 年月  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县 级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地 市 级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省 级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有效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