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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申慧星、金炯完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2]14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申慧星、金炯完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470号)


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2〕55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甲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申慧星、金炯完,于2012年8月25日到江苏省常州市演出。
此复。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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