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欧亚爱乐交响乐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2]14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欧亚爱乐交响乐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47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外发〔2012〕60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华艺星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欧亚爱乐交响乐团一行15人,于2012年9月8日至14日到北京市演出。
此复。

2012年8月7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