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2年第33号)
关于对通州区中山街、新街下坡胡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通州区中山街、新街下坡胡同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8月28日起,通州区中山街(新华南路至车站路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新街下坡胡同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2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