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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变更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名称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2]1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变更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名称的复函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2〕146号)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你院《关于变更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名称的请示》(材研企发〔2012〕1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建材企业)变更为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材企业)。请督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履行评审单位职责,加强评审队伍建设,严格考核评审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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