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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冀价管[2012]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冀价管〔2012〕61号)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北任丘热电厂2×350mw供热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任电〔2012〕66号)收悉。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你公司2台3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自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415元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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