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2]54号)
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注册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公司更名事项已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你公司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我所的注册企业名称由“济源市金利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