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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鲁建城函[2012]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鲁建城函[2012]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为全面总结20年来我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群众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园林绿化的良好氛围,促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城市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请各市对20年来的城市园林绿化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园林行业宣传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市请将本市活动宣传方案、联络人名单以及城市园林绿化20年总结报告分别于8月10日前、8月13日前报厅城建处。
联系人:张书博 刘广民 马雷昌
电话(传真):0531-87080817
信箱:shandongyuanlin@126.com

附件:
1、山东省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2、城市园林绿化20年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山东省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2年7月30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多个层面的作用,通过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和展示活动,集中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示20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巨大成就和园林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普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园林绿化的认知,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风景园林协会集中组织的宣传活动安排
1、举办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论坛。邀请国家和省有关领导、知名专家,在9月份开幕的山东省第四届园博会上,围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大力发展屋顶绿化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2、举办城市绿化成果展览。在临沂市园博园举办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绿荫行动成果展,以图片、文字、多媒体等形式,展示各市创建园林城市以及实施城市林荫路系统建设、林荫公园建设、林荫庭院小区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和立体绿化建设"五大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就。同时组织举办园林企业形象展、书画摄影艺术展、山东省第九届盆景赏石展、山东省第七届菊花展、水生植物展等专业展览,普及园林知识,提高群众意识。
3、召开创城工作座谈会。威海市是全省第一个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北方第一个国家园林城市群,拟8月份在威海市召开全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座谈会,系统总结全省和有关城市创建工作经验。
4、搞好主流媒体的行业宣传。协调山东电视台、广播电台、大众日报、山东新闻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公益性、城市公园绿地的综合功能、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的宣传,重点宣传近年来山东园林取得的成就、园林文化、优秀企业、优质工程、花园式单位小区等。
5、加强社会绿化宣传。在全省组织开展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让群众切身体验城市园林绿化。在山东建设报组织"园林城市,美好家园"征文活动,在《山东园林》设立"创城20年"宣传专栏。
(二)各城市组织安排的系列宣传活动内容
这次集中宣传活动的重点在各个城市,要本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原则,扎扎实实地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各城市的宣传活动内容可按"1441"的基本框架来组织。
1、做"1"次全面汇报。围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城市园林绿化20年总结报告为基本内容,集中向市几大班子做一次全面工作汇报,以进一步确立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重要地位,明确当前工作重点、相关政策和发展目标,为推动园林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2、开好"4"个会。围绕园林城市创建、城市绿荫行动等举办1次学术交流会,主要面向全市的园林专业人员,着力营造学专业、重科研的氛围,增强行业发展后劲;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1次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1次基层群众座谈会,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召开1次社会绿化总结会,树典型、出政策,进一步推动单位、小区绿化的建设和发展。
3、开展"4"项重点宣传活动。在本市的党报上,各市分管副市长要发1篇署名文章,对创城活动进行总结、回顾、展望;在中国建设部、大众日报、山东建设报等媒体上至少发表1篇图片报道;组织拍摄1部15分钟左右的专题片,在本地电视台、led大屏幕等媒体上巡回播放;结合本市实际,征集和发布1组不少于10条的园林绿化和创城宣传口号。
4、开展"1"系列社会活动。在本市市民广场、城市公园举办丰富多彩的巡回展览活动,全面展示20年来的园林绿化成就以及创建成果。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摄影比赛、家庭阳台绿化竞赛、爱绿大使评选、园林绿化宣传月、插花比赛等社会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三、工作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省厅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耿庆海副厅长任组长,厅城建处、机关党委等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后报省厅。省厅将加强对各市宣传工作的调度和督查,对开展较好的城市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以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总结宣传活动为契机,把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创建宣传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出现"前紧后松"和"上热下冷"。将把园林绿化宣传工作纳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省园林城市申报评审和复查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分量。
(三)加强园林系统宣传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通联站和通讯员队伍,8月份省厅举办全省园林通讯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以活动代训等方式,提高从事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办好园林协会会刊《山东园林》,同时每个城市都要有园林绿化方面的杂志、信息等宣传载体。借助网络优势,加强信息交流。开通城市园林绿化的微博,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城市园林绿化,理解并支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

附件2:
城市园林绿化20年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一、园林城市创建对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所起促进作用的总结分析。
二、园林城市创建历程、成果、特色、亮点以及获得命名后的成果巩固与发展情况。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文)贯彻实施情况总结分析,主要包括:
(一)国发〔2001〕20号文件颁布以来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及机构名称、归口部门;
(二)国发〔2001〕20号文件颁布以来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规制度及技术标准规范颁布、实施情况;
(三)全省及各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时间及实施情况;
(四)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五)国发〔2001〕20号文件颁布以来城市园林绿化三大指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及城市绿地面积、城市公园绿地面积增长情况;
(六)国发〔2001〕20号文件颁布以来城市园林绿化资金投入情况(政府投资数量、社会及其它方面投资数量);
(七)国发〔2001〕20号文件颁布以来城市公园保护管理情况(城市公园数量、类型增加情况、古典园林及历史名园保护情况、城市湿地资源保护情况以及城市公园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动向等);
(八)园林绿化拉动经济发展、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城市热岛效应等方面的具体数据及案列分析;
(九)园林绿化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国发〔2001〕20号文颁布以来,重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情况(投资3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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