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8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经济强市、和谐邯郸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突出特色、以点带面、维护稳定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域经济中心建设和邯郸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战略重点、改革任务,着力探索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重点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大胆探索实践,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取得突破。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国有资本向资源性、基础性重点行业以及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集中。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进我市企业与央企在钢铁、煤化工、装备制造、物流产业等领域合资合作。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壮大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资金支撑体系。建立产业聚集引导机制,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在土地配置、税费减免、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工业聚集区转移,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建立规模扩张整合机制,鼓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业和自身优势,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更多规模大、实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市政府关于国企改革“要全面提速、全面覆盖、全面启动,年内完成主体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市、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列入规划的71家市、区(县)属国有企业,年内要全部启动实施并完成主体工作,从根本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市国资委牵头)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金融、能源、教育、医疗等领域。引导民营企业提高信用等级,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贷款担保能力争取突破100亿元。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方式,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搭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起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产、学、研、金、介”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创新型企业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与企业投入、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研单位或参与单位予以重奖,对国家创新型的企业实行项目资金奖励。加强科技市场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牵头)
(二)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规范市以下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预算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更好地发挥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制度、债务预警和控制机制,全面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水平。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配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市财政局牵头)
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落实市委、市政府鼓励支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企业上市步伐,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整合地方金融资产,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转换,做优做强邯郸银行。积极培育面向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合理引导民间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消除制度障碍,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健康发展。(市金融办牵头)
(三)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深化电价改革。建立以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导向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稳妥推进居民用电阶梯式价格改革。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超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市物价局牵头)
推进水利体制和水资源价格改革。研究制定鼓励再生水生产和使用的价格政策,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工业和服务业用水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和其他行业的水价差距。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制定阶梯水价制度。研究调入水和本地水同区域同行业同质量同一水价的用水管理机制。(市物价局牵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完善规范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全面反映环境损害价格、污染物处置价格的环境价格体系。(市物价局牵头)
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强节能减排约束、激励和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促进在排污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有序流转。继续开展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研究探索企业工资水平提高与国民经济增长、企业效益增长联动机制。加强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小额贷款担保工作,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到实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将更多的中小企业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纳入社保覆盖范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到30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新增3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5000人。失业保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大力帮扶困难群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持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进行医疗救助(市民政局牵头)。继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牵头)
(五)推进改善民生的社会领域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探索购买服务、风险基金等多渠道补偿方式,保证基层机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扩大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全覆盖。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加快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稳妥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建立健全城市医院、专业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指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市卫生局牵头)
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转制企业运营机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努力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探索实行绩效工资,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政策调节、市场监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文化法律法规体系,灵活运用各项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发展资金,促使文化产业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主管主办制度与现代企业出资人制度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正确经营方向、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出台支持公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突破性政策,放宽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以财政投入为主,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文化发展格局。(市委宣传部牵头)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学区管理制度,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有条件的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整合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资源,启动建设邯郸教育新城。强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创建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市教育局牵头)
(六)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抓好已削减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市法制办牵头)。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市监察局牵头)。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亲切服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行政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保障行政审批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全面提高全市行政服务水平。(市民服务中心牵头)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尽快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投向我市支持的产业领域、重点开发区域和产业聚集区。按照国家要求及时修订投资核准目录,完善并联审批方式,加快实施网上审批。跟踪国家投资立法进展情况,及时制定我市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实施意见。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加大整合力度,增强政府投融资功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完成清理规范阶段的制定方案、清理报批、检查验收等组织实施工作。相关部门抓紧调研,依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文件,研究我市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市编办牵头)
稳妥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为切入点,力争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根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加快城镇化的要求,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编办牵头)
(七)继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推进统筹城乡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抓好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县建设,在城乡一体规划、土地制度创新、资金长效投入、人口集中居住等方面积累经验。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把农村新民居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内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规划引领、产业带动,健康有序地推进人口集中居住、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和公共服务提升。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土地整治政策,积极引导分散村庄适当合并,鼓励联村并建。利用市场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村企共建,引导和集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新民居建设。(市农办牵头)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步开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试点。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全市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深化林木采伐等集体林权配套制度改革,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有效形式。(市农办牵头)
加快城市化发展制度创新。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城市化、冀中南城市群总体战略,推动产业和人口向城市聚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尽快出台居住证使用的配套政策,最大限度地放宽城镇落户条件,确保进城农民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市公安局牵头)
推进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批复的《邯郸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省行政区划调整有关规定,对统筹城乡试点县纳入城区管理的镇、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镇改街、乡改镇、村改居工作。根据大城区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县(市、区)和街道(或镇)、社区三级管理新体制和工作运行新体制。(市民政局牵头)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重大体制机制问题研究。各级各部门要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通过深化改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形成整体合力,积极探索制约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性障碍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强超前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提供依据。
(二)探索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改革基础好、积极性高、典型性强”的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镇和园区,以新型工业化、统筹城乡发展、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外向型经济、“两型”社会建设等为重点内容,探索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推动全市改革提供样板和示范。
(三)强化对全市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任务,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营造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促进的工作氛围。市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职能,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完善改革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