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沪工总保〔2012〕18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推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
根据全总统一安排,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集中在2012年7月至8月31日,并贯穿全年。
三、工作内容
1、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做好入学前帮扶。以工会帮扶资金为基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扩大助学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大筹集力度,按照“定人、定额、定期”的工作要求,通过发放交通费、生活费、助学金等方式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并在开学前将各类帮扶金发放到位。
2、多形式开展帮扶,深化助学品牌活动。深入开展“千个党支部与千名学生结对助学”、“千个文明班组、红旗文明岗牵手千名困难职工”、“百名企业帮助百名学生”等品牌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参观、举办主题助学活动等形式,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感。同时,充分发动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在资金帮扶的基础上,注重凸显精神和智力帮扶,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3、多岗位提供机会,深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主动争取党委、政府(行政)的支持,在寒暑假期间,充分挖掘、提供区域系统内技术类、管理类的社会实践岗位,为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实习实践的机会,丰富“金秋助学”活动内涵,扩大覆盖面,延伸助学链,实现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帮扶机制。
4、多举措推进就业,切实增强援助服务能力。通过上海工会援助服务网络平台,切实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介服务。举办专门针对大学生就业群体的职介专场,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牵线搭桥。结合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活动,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组织其参加适应性的技能培训。
5、多环节做好衔接,积极推动助学就业有关政策落实。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发挥政府助学的主渠道作用,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做好与高校工会助学工作的衔接,为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在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开设创业就业咨询专场座谈会,邀请专家解读政府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级工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将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作为帮扶困难职工、促进就业,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调查摸底,健全档案。在充分利用以往救助档案信息的基础上,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走访核实等形式,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就学、升学、毕业及就业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动态调整档案信息,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系统助学和就业帮扶档案。助学对象中经审核符合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范围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并将救助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
3、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各级工会要积极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方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在扶持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按照“避免重复救助”的原则,认真研究、尽早启动、落实责任,确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了学,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4、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工会助学举措,深入报道感人事例,精心选树学子典型,引导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鼓励他们投身基层一线,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8月31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总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顾佳
联系电话:63211939-3151
传真:63291900、63218014
电子邮件:bzb315@163.com
附件:2012年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区、县、局(产业)工会 填报人:﹍﹍﹍﹍ 联系电话:﹍﹍﹍﹍
(01) (a) 2012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b) 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c)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d) 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e) 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02) (a) 2012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d) 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03) (a) 2012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d) 其中大专以上﹍﹍(人)
(04) (a) 2012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发放助学款﹍﹍(万元)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发放助学款﹍﹍(万元)(d) 大专以上﹍﹍(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05) (a) 2012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人)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06) (a) 区(县、局、产业)共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b) 其中应届毕业生﹍﹍(人)其中往届毕业生﹍﹍(人)
(07)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机会﹍﹍(人次)
(08) (a) 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次)
(b) 帮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次)
(09) (a) 共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场)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个)
(10) (a) 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等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个)
(11) (a) 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人次)
(b) 提供创业培训﹍﹍(人次)
(c)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人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元)
(12) (a) 共帮助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人次)
(13) (a) 共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次)
(14) (a) 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人次)
(b) 发放求职补贴﹍﹍(万元)
(15) (a) 在本地就读的尚未签约就业的应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本地和外地生源学生)﹍﹍(人)
(16) (a) 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填报说明: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日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