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500号) 山东省文化厅: 鲁文市〔2012〕15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于2012年8月19日赴山东省日照市演出。 此复。 2012年8月13日 相关阅读 7 回到顶部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 首页 微信/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