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省级骨干教师认定名单的通知
(吉教师字〔2012〕5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中省直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了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工作。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人选进行了最后考核审查。经公示后,认定杨娜等866人为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现予以公布,任期5年。
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年度考核,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要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