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2年徐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徐建发〔2012〕102号)
市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经研究,我局将开展2012年徐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轻型房屋钢结构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
二、申报条件
1、近年来由我市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2、勘察设计项目须在2011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符合江苏省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标准要求;
4、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评奖活动;已申报过本项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勘察设计单位向我局申报;
2、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将获二等奖以上优秀项目汇总后推荐申报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
四、申报要求
近几年我市在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中的获奖数量虽然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和苏南各市还有较大差距,由省级评选推荐到建设部评选的项目更少,制约了我市勘察设计品牌的发展。因此全市各设计单位要建立企业创新机制、激励机制,鼓励建筑创作,制定创优计划,将此项活动列入企业资质及个人资格考核的主要内容,务必重视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争创省优,冲击部优。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项目。
请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2012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和《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管理办法》(可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科研设计-勘察设计-技术进步”下载)的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12年8月27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联系电话:0516-66998078;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421室。
附件:2012年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13日
2012年8月13日
附件:
2012年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2012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各专业的评选,评选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设计和城市与工程勘察。
一、建筑工程设计
(一)评选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评选范围包括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设计(不含工艺流程复杂,大、中型以成套工艺设计为主的工业建筑设计)、地下建筑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勘察设计单位设计的,驻苏部属、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我省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设计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
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项目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项目分类为:建筑设计、地下建筑、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申报表;
2、图纸为a3图幅,要能全面反映工程设计状况。要求图线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各主要层平面、主要剖面和立面,图纸数量以说明项目内容为准;
3、照片尺寸为7寸彩色扩印片为宜,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以a3图幅排列。如需放大,每个项目不得超过五张;
4、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5、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相关说明(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二、市政公用工程
(一)评选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评选范围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防洪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设计单位组织设计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我省的工程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设计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项目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2、图纸要求图面清晰,每个项目要有总平面图,有工艺流程的必须报工艺流程图,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图纸为a3图幅;
3、照片尺寸为7寸彩色扩印片为宜,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以a3图幅排列;
4、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有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5、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相关说明(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四)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工程设计项目申报材料应增加以下说明:
1、供水工程
1)投产以来出厂水的水质统计
统计时期、化验指标、化验次数,如指标的最大、最小、平均值及合格率。
2)综合供水能力
投产后最高日供水量,此时出水水质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是否正常(指供水压力等)。
是否进行过一个系统的能力测试,正常运行能达到多少供水能力。
3)机泵、电器、排泥等主要设计运行情况
投产以来运行是否正常。有哪些设备出现过较大故障,主要原因是什么。
4)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包括药剂自动加注、滤池、泵站自动控制,水厂自控集散系统等)运行情况
现在是否在正常运行,是否达到原设计的效果。
哪些仪表或自动化设备停用或出现过较大故障,主要原因是什么。
5)在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发现设计上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6)二级泵站的电耗(千立方米?兆帕的电耗)。
7)其他方面的评价和意见。
2、污水处理工程
1)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以来进水、出水水质统计
①时期(或天数);②检测项目;③检测次数;④最高、最低、平均水质;⑤合格率(以项目环评批文确定的排放标准为参照)。
2)处理污水量
累计一日最大量(是否达到或超过设计能力)时出水水质和达标情况(合格率)。
3)充氧、排泥、污泥消化、污泥脱水、沼气利用等机械设备长期运行是否正常可靠;运行以来哪些设备出现过故障,故障情况如何,对运行是否造成影响。
4)各种检测仪器、仪表和自动化设备、泵站、投药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正常使用,能否达到设计要求,出现过什么故障。
5)运行和维修中出现什么较大的与选型、设计指标有关的缺陷,是否影响正常运行。
6)能耗:每立方污水(kwh/m3)、kwh/kgbod5等。
7)净化污水回用,沼气利用节能统计资料,节能效果。
3、燃气、热力工程
1)设计主要特点部分应具体说明设计技术及创新要点,必要时可增加专项补充材料。
2)设计中采用新的专用设备和材料应具有鉴定材料或国家委托的检测单位的合格证明。
3)用户说明应具体说明该工程是否能达到设计指标,如燃气产量和质量,供热能力和质量,同时需说明目前供应情况及产生的效益。
4)申报项目必须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三、风景园林工程
(一)评选范围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设计单位组织设计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的我省工程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设计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2、图纸要求图面清晰,每个项目要有总平面图,有工艺流程的必须报工艺流程图,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图纸为a3图幅;
3、照片尺寸为7寸彩色扩印片,不宜过大,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以a3图幅排列;
4、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有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5、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相关说明(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四、城市规划
(一)评选范围
城市规划项目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是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城乡规划项目;
2、申报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须已按规定权限批准并付诸实施;
3、项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4、项目在理论应用、规划构思、设计手法、工作内容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所创新;
5、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演示文件、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省辖市城市规划部门保留1份,1份与演示文件、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申报单位留存);
2、powerpoint演示文件,文件最好不超过50m,配解说,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正式设计成果一套,含文本、说明、图册等;
4、主要规划图及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5、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6、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及相关说明。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易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五、村镇建设
(一)评选范围
1、村镇规划
1)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的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2)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详细规划(用地规模不少于20公顷)。
3)村庄规划:包括新建、整治、整治扩建和古村保护等村庄。
2、村镇建筑设计
1)住宅设计:农村户型必须建成50户以上;城镇居民户型必须建成1万平方米以上。有新技术应用的创新项目可不受规模限制。
2)公共建筑设计:包括中小学、影剧院、文化中心、卫生院、敬老院、农贸市场、商店、车站等。
3、其他:包括适用于村镇的基础设施设计,如污水处理设施、自来水厂等。
(二)申报条件
1、设计项目须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2、村镇规划项目须已按规定权限批准并付诸实施。其中,乡镇详细规划与新建型村庄规划项目必须是已经基本建成的。
3、村镇规划、村镇建筑设计、村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的申报条件分别参照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各项申报条件要求。
(三)申报材料
村镇规划、村镇建筑设计、设计项目申报材料分别参照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
申报表表格为:村镇规划、村镇建筑设计、村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易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六、城市与工程勘察
(一)评选范围
城市与工程勘察评选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工程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与钻井工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勘察设计单位组织勘察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工程勘察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我省的工程勘察成果。
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设计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项目应是按规定批准立项,勘察文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一年以上的观测资料验证,并经过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勘察方法和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察精度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勘察全过程均经过严格检查和审核,成果能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通过实践,能够较好地满足工程设计的使用要求,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需经规划、建设方验收;
6、申报单位应有项目合同(复印件),回访调查,设计、建设及使用单位的意见,及有关部门对效益的证明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报告书、图纸和形象材料(报部项目需准备幻灯片、照片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城市与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
2、报告书要求资料齐全、准确可靠。图纸为a3图幅,内容以文字和数据说明该项目的水平,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勘察主要成果为准;
3、申报材料:按申报表、报告书、图纸和形象材料有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4、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相关说明(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