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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关于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延政办发[2012]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关于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制订的《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八月一日

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县农业局 县安全监管局 县农机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建设。伴随我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和都市农业的快速发展,用于种植、畜牧、水产、林果业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的农业机械拥有量大幅增长,农机事故隐患进一步突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农机监管任务艰巨。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函〔2012〕35号)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和户(服务组织)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蓬勃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化一个转变,即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贯穿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以创建活动常规化转变为载体,探索农机安全监管全覆盖式分类管理模式,实现农机生产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政府考核指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不断推进,农机牌证管理不断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逐步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及配置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创建回头看”,加强已创建各级示范单位的后续性建设。要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对已经创建的各级示范单位开展后续性建设,巩固创建工作成效。2012年拟续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20个、示范户200户。
二是开展“平安农机”先进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试点建设,探索农机部门监管与其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新模式,推动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全面分类管理机制。2012年拟创建先进服务组织5个、设施农业园区2个、规模化养殖小区2个。
三是做好迎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复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工作职责
1.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等部门参加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农机、安全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联席会议,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2.县、乡镇政府要分别制订并下发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文件,明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目标。建立县、乡(镇)、村、户四级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并公示人员联络图,便于开展工作。
3.乡(镇)政府要制订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机户之间要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不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4.要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公开农机事故报告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5.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县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交管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6.要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机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要摸清监管对象范围和底数,包括农业机械保有量、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数量和农机事故等情况。要科学设置农机安全监理岗位,分工明确。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配备宣传教育、办公自动化等仪器和设备,规范使用农机安全监理行业标识。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要制定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计划。结合农时季节、重要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开展农机安全“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农机监理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媒体、简报等形式,及时发布农机安全生产信息。
2.要做好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工作。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各级示范单位建立农机安全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农机安全生产标语和口号,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确保辖区内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1.严把“三关”,注册登记关、驾驶证核发关和安全技术检验关,努力完善农机监理的源头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实行“谁检验、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驾驶人考试使用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和电子桩考设备进行。拖拉机检验全部实现上线检测。
2.开展农机维修行业管理与维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做好本辖区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农机维修网点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杜绝因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引发的农机事故。
3.县、乡(镇)、村、户(服务组织)四级示范单位要分别建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卷帘机等农业机械台帐和农机驾驶人台账。
(四)强化执法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充分利用延庆县农机安全生产联合行动机制,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安全监管、公安交管部门的配合,结合“春耕、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在农田、场院、乡村公路等场所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全年检查天数不少于100天。
2.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发放情况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规范牌证核发行为;排查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农机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开展农机示范窗口便民服务。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五公开。县农机监理机构要深入乡村开展培训办证、年审检验、维修服务和宣传工作。
(五)强化事故监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建立农机事故报告制度,使用农机事故报送分析系统,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农机事故统计数据真实;确保不突破农机安全生产死亡控制考核指标;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要规范农机事故档案,配备事故勘查设备;对农机事故进行半年、全年分析,并将事故统计分析情况、整改措施向上级部门报告。
2.确保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使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五、工作进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7月,成立延庆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各乡镇要明确本辖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动员,上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
第二阶段:积极创建
7-10月,按照“一个转变,两个重点,五个强化”的内容,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县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三阶段:检查考评
8月,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做好迎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复查考核工作。
11月,对已创建的各级示范单位进行检查考评。
12月,召开总结会,表彰优秀,对考评不合格的要取消示范单位称号。

附件:1. 延庆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2012年创建市级“平安农机”先进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活动试点方案

附件1:
延庆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武 岗 副县长
副组长:李宝民 县农业局局长
王忠东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杜 壮 县农机中心主任
成 员:郭成林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吉兴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郭北宁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张爱民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主管农机工作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杜壮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2年创建市级“平安农机”先进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活动试点方案

为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的影响力,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统一部署,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好“平安农机”先进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基本精神为指导,拓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范围,促进农机安全监理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农业机械的监管向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全面分类管理转变,探索农机监理部门管理与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实施农机安全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新途径。
二、工作目标
在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中开展“平安农机”试点建设活动,2012年建设5个先进农机服务组织、2个先进设施农业园区、2个先进规模化养殖小区。先进单位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二)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帐齐全、准确、并有专(兼)职
人员负责。
(三)安全效果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等各项安全管理达标。
(四)人员普遍接受农机安全生产和法制教育,受教育面达90%。
(五)农机作业组织性强,农机服务有很好的效益。
三、主要内容
(一)“五个一”创建
在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中积极开展“五个一”创建工作,即:
1.配备一名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员。农机安全管理员在本组织内承担以下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督促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和督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办理注册登记、年度检审、培训考试;按规定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检修,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定期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等。
2.制定一套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农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
3.完善一套农机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各类农业机械管理台账、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培训记录、农机安全会议记录、农业机械检修保养记录等。
4.农机监理部门对农机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等。
5.农机安全管理员对本组织内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农机驾驶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等。
(二)农业机械全面分类管理模式探索
开展农业机械全面分类管理模式探索,创新农机监管方式,探索农机监理部门管理与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实施农机安全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新途径。在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中开展农业机械检验的过程中,探索制定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检验标准。
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主要抓好大型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的宣传动员、规划安排、方案制定等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确定重点(7月)。7月底前,各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对辖区内登记的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进行彻查,了解其场地、制度、档案、台帐等建设情况,指导其完善相关资料。汇总上述资料,形成电子版材料上报县农机监理所。县农机监理所于8月5日前根据材料确定重点建设的5个先进农机服务组织、2个设施农业园区、2个规模化养殖小区。
第三阶段:突出重点,规范发展,示范带动(8月)。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标准,重点对已确定的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进行规范指导,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规范运作上求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上实现新跨越,提升单位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市级先进服务组织建设标准,为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安全发展创出新路子。
第四阶段:自评(8月)。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活动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形成全面的汇报材料,并于8月31日前上报市农机监理总站。
第五阶段:迎接市级检查验收(9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完善领导机构。各乡(镇)要完善“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专人(农机监理员)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二是提高认识。把先进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作为深入开展“平安农机”活动重要抓手,精心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农机合作社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内部协调,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常识,广泛调动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争创先进的积极性,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化业务指导。各乡镇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加强服务与指导,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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