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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冀建城[2012]5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
(冀建城〔2012〕533号)


各设区市城镇建设上水平办公室,有关市城管局:

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省7月份“脏乱”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7月份,各设区市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会议要求,工作力度加大。6月12日全省“脏乱”整治工作霸州现场会后,各设区市按照会议要求和朱正举厅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工作力度。如,张家口市在市区层面和县(市)层面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找问题、查不足、促整改,同时采取以奖代补、采购295台环卫专业设备等措施,推进中心城区环卫工作;保定市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对市县区下一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将整治任务划片分段,实行定责、定标、定时、定效;沧州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主管副市长就六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掀起了整治工作高潮;邢台市落实霸州现场会要求,迅速在市区和县(市)全面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整治重点问题,工作成效明显。各设区市高度重视省“鲶鱼行动”和工作通报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使城市环境容貌明显改善。如,石家庄市以“省会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十大工程”为抓手,将14条主干道整修一新,全面提升小街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门店牌匾;秦皇岛市组织多部门联合整治河道环境,明确了河流“河长”、陆域“片长”、河道“段长”;唐山市以全国文明城复核为契机,着力整治环境卫生、牌匾广告、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车辆停放,提出“一扫全保经常化”、“十净十无”常态化的质量要求;邯郸市开展了“两站”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对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重点治理,成效显著。

三是突出季节特点,工作举措得力。随着夏季入伏和进入主汛期,城市雨水增多,露天烧烤反弹严重,各设区市根据季节特点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如,承德市多部门联合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清理行动,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雨后及时清理积水路面;廊坊市采取“查管并举、疏堵结合”工作方式,集中开展5次露天烧烤专项行动,暴雨后采取延长路面作业时间、徒步排查安全隐患等措施,确保城市环境清洁安全;保定市开展“五项重点工作督查”制度,积极应对灾害天气;衡水市针对雨后积水,出动大批环卫工人清除排水口落叶和积土。

四是重视县级整治,工作体系形成。各设区市进一步加大对县级城市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针对县级城市开展了“鲶鱼行动”,建立了“脏乱”问题点的督导、公布、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到7月各设区市发现和公布各类问题2139个,县级城市的整治工作得到推进。如,石家庄市制订了针对县(市)的脏乱整治评分表,查处问题点185处;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沧州、邢台等市通过连续数月的督导,对县级城市“脏乱”整治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管理。

7月份,全省各设区市共清除积存垃圾14.7万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1.8万份,消除裸土部位7033片,整治市区河道6.5万米,规范广告牌匾3389块,治理户外摊点1.8万个,清除乱贴乱画27.9万处,整治施工工地845个,新辟停车场所270个,新建室内市场6个。各设区市具体工作量完成情况详见《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附件1)。

二、省“鲶鱼行动”情况

(一)六月份问题整改情况

省“鲶鱼行动”工作组6月份在各设区市巡查,共发现比较突出的“脏乱”问题点280个,截止到7月底,已完成整改258个,完成率为92%,与5月份的整改率持平。整改率达到100%的城市是: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其中,廊坊、邢台在4、5、6三个月份的问题整改率均为100%。具体情况详见《河北省6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附件2)。

对于5月份遗留的23个问题点,到7月底已完成整改22个,整改率为96%。到目前为止,衡水市仍有4月份遗留的2个问题点未完成整改。

(二)七月份问题发现情况

7月16日~22日我厅继续组织专人赴各设区市开展了第四次“鲶鱼行动”巡查。巡查共发现各设区市“脏乱”问题点235个(不含5、6月份遗留的未完成整改问题),其中:环境卫生问题49个,占21%,比5月份有所上升,主要表现为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牌匾广告问题47个,占20%,比5月份有所下降,主要表现为牌匾广告设置不规范、污损残缺;户外摊点问题42个,占18%,比5月份有所下降,主要表现为户外摊点乱摆现象;施工工地问题24个,占10%,与5月份持平,主要表现为围挡不规范、没有采取降尘措施等。具体情况详见《河北省7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一览表》(附件3)。

巡查所发现的问题均已在工作组离开被巡查城市之前,正式反馈给当地主管部门。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刊登在河北建设网“全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专栏中,请各市抓紧整改。

三、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省“脏乱”整治工作月报制度的要求,每月定时报送的当月总结和月报表,各设区市均已按时报送;每月随时报共报送工作信息155条,报送数量比6月份增加23条,报送质量进一步提高。其中,保定市仅报送4条信息,没有达到数量要求。具体情况详见《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信息随报情况》(附件4)。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7月份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前省委省政府提出改善“两个环境”的要求,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上个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形成了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共识,大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全省上下的工作重点。“脏乱”整治工作的目标就是要打造干净整齐的城市环境,对促进城市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是“两个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要对“脏乱”整治工作重要性再认识、再提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近两个月,各市普遍加大了针对重点问题的整改力度,特别是6月份的整改完成率绝大多数城市均为100%,到目前以前月份的遗留问题基本得到整改。但是,从省“鲶鱼行动”发现问题看,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牌匾广告、户外摊点、施工工地等问题占到80%以上,各市要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这些重点问题的整治工作,特别是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的反复反弹。

三是进一步做好县级整治工作。从近期统计数据和各市月度工作总结看,大多数城市已将县级整治工作的督导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个别针对县级整治工作无数据的城市也逐步开展了相关工作,填报了数据。但是,县级整治工作的进展仍很不平衡,一些县仍然存在应付工作的问题。县级城市的整治工作也是“两个环境”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不可或缺的环节,各市对此要高度重视,继续完善工作举措和工作机制,督导县市开展好整治工作。

附件:
1. 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
2. 河北省6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 河北省7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一览表
4. 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信息随报情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10日


附件2:河北省6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城市

名称

环境卫生

问题

牌匾广告

问题

户外摊点

问题

占路市场

问题

其它问题

整改率

5月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

发现

个数

整改

个数

发现

个数

整改

个数

发现

个数

整改

个数

发现

个数

整改

个数

发现

个数

整改

个数

遗留个数

整改

个数

石家庄

7

4

13

11

1

1

0

0

10

1

55%

11

10

承德

2

2

1

1

17

  17

1

1

6

6

100%

2

2

张家口

2

2

6

6

8

8

0

0

12

12

100%

1

1

秦皇岛

9

9

1

1

3

3

1

1

12

12

100%

3

3

唐山

6

6

1

1

3

3

1

1

11

11

100%

0

0

廊坊

8

8

6

6

5

5

0

0

5

5

100%

0

0

保定

7

7

5

5

4

4

0

0

9

9

100%

1

1

沧州

0

0

1

1

9

9

3

3

11

11

100%

0

0

衡水

2

1

11

9

5

4

0

0

12

8

73%

0

0

邢台

1

1

18

18

2

2

0

0

2

2

100%

0

0

邯郸

3

3

13

13

1

1

0

0

3

3

100%

5

5

合计

47

43

76

72

58

57

6

6

93

80

92%

23

22



附件3:河北省7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一览表

城市

名称

环境

卫生

门前

三包

裸土

部位

河道

水系

牌匾

广告

户外

摊点

乱贴

乱画

施工

工地

车辆

停放

占路

市场

5月遗留问题

6月遗留问题

石家庄

3

/

/

/

11

3

1

3

1

/

1

14

承德

6

5

/

/

/

6

/

/

/

4

/

/

张家口

3

1

1

/

3

5

2

3

2

1

/

/

秦皇岛

8

4

/

/

/

3

1

4

1

1

/

/

唐山

3

3

1

/

/

4

4

6

/

/

/

/

廊坊

3

6

/

/

2

8

1

1

/

/

/

/

保定

10

1

/

/

1

7

1

/

1

/

/

/

沧州

3

17

/

/

/

/

/

1

/

1

/

/

衡水

7

/

/

/

10

3

2

1

/

/

/

8

邢台

1

1

/

/

14

1

3

1

/

/

/

/

邯郸

2

0

0

2

6

2

2

4

2

/

/

/

合计

49

38

2

2

47

42

17

24

7

7

1

22



附件4: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7月份信息随报情况

城市名称

7月份工作信息报送数量

石家庄

15

承德

15

张家口

12

秦皇岛

18

唐山

37

廊坊

13

保定

4

邢台

12

沧州

12

衡水

5

邯郸

12

合计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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