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福州市仓山区鑫惠好医药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榕食药监直〔2012〕250号 2012年8月5日) 福州市仓山区鑫惠好医药商店: 根据你申请,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了审查,同意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