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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大会主席团担任大会主席办法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已修正


1 一主席团分成十一组,每组三人,由主席自由认定,轮流主持大会,其顺序依抽签决定,并由各组互推一人担任大会主席,同组另二位主席襄助之。 2 二大会进行中,如遇有须待会商解决之事件时,由大会主席与襄助之主席共同会商解决之。 3 三大会主席之座位置于主席台中央,襄助之主席座位置于大会主席之左侧;秘书长座位置于大会主席之右侧,秘书长得指定议事工作人员一人置于秘书长右侧协助处理议事业务。 4 四本办法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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