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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东关系协会(中)与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日)互设驻外办事处协议书中相关于第一项及第二项之一九七九年八月八日之换文(同意横滨办事处开办外人签证)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1

敬启者:
关于亚东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互设办事处协议书中,相关于第一项及第第二项之一九七九年八月八日之换文,本长兹确认如次: 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处横滨分处之业务范围,除以往之船舶关系、国籍、户籍及其他有关身分事务等之外,并为日本国之人民及他国人民赴台湾之入境、居留及再入境等事项,谋予必要之便利。 本会长兹申述以上各节,并向贵会长致敬意。 此致
亚东关系协会会长 马纪壮先生 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会长 长谷川周重先生〔签字〕 西元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于东京
敬启者:
关于亚东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互设办事处协议书中,相关于第一项及第二项之一九七九年八月八日之换文,本会长兹确认如次: 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横滨分处之业务范围,除以往之船舶关系、国籍、户籍及其他身份事务等之外,并为日本国之人民及他国人民赴台湾之入境、居留及再入境等事项,谋予必要之便利。 本会长兹申述以上各节,并向贵会长致敬意。 此致
财团法人交流协会 会长长谷川周重先生 亚东关系协会 会长马纪壮先生〔签字〕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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