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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经济部)商品检验局与英国标准协会品保部间协议书备忘录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1 鉴于商品国际自由流通与有效反应申办品保制度登录之需求,英国标准协会品保部门 (简称 BSI) 与经济部商品检验局 (BCIQ) 签署本协议议备忘录,两机构得以简化在欧洲及台湾地区厂商申办品保制度评鉴登录之过程。 第一节目的 1.1 本备忘录意在提供一种作业结构体系,其中作一机构 (BSI或 BCIQ)均可执行评鉴厂商品保制度。而依据执行评鉴机构所做评鉴结果,厂商之品保制度可得到 BSI和 BCIQ 之登录。 此品保制度可依国际标准组织 (ISO) 9000-9003标准及其相当之标准如 BS5750、EN29000-29003等登录。 第二节范围 2.1 BCIQ将可对本身客户提供评鉴厂商品保制度之登录服务。 2.2 BSI 将可提供欧洲地区厂商之服务。 2.3 不论 2.1节及 2.2节内容如何,厂商有权选择一个机构(BSI 或 BCIQ)以执行评鉴,不论厂商是否为 BSI或 BCIQ 之客户。 2.4 厂商非为 BSI或 BCIQ 客户时,在本备忘录下仍可获得 BSI或 BCIQ 所提供之服务。 2.5 为达成本备忘录之目的,BSI 和 BCIQ 将提供对方评鉴资料,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登录厂商之品保制度。 2.6 在成功地完成评鉴后,执行评鉴机构需将其工作结果传送给另一机构,使其能签发其个别的登录证书。 2.7 厂商可仅向 BSI或 BCIQ ,亦可同时向双方登录品保制度,BSI 和 BCIQ 双方承认厂商有权选择 BSI或 BCIQ 执行评鉴厂商品保制度,并同意接受对方评鉴结果。但在接受他方机构评鉴结果之前,本身机构保留提供意见或要求额外资料之权利。 2.8 BSI 和 BCIQ 亦承认若干厂商 (无论是否为 BSI或 BCIQ之客户) 可能仅向评机构请求登录其品保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执行评鉴及核发登录之机构,无需提供另一方机构有关其工作结果资料,因此不禁止授权核发其单方登录。 第三节总则 3.1 实际执行评鉴之机构将担任全部评鉴事务之主要联系者。 3.2 双方机构将提大众有关 BSI 与 BCIQ登录之非专有资料并答覆一般性问题。 3.3 双方机构同意监视厂商使用和展示另一方机构之登录证和标志。 3.4 双方机构可就对方之评鉴过程实施再检核工作。 3.5 BSI 和 BCIQ 将供给对方全部必要的资料以确保备忘录之有效性。 3.6 如果 BSI或 BCIQ 未依照此处所述任何条款,对方机构将可促请该机构注意该条款。 3.7 双方机构被准许以广告、小册子及致函他人等方式推广此计画,并可包含对方的标志在内。 3.8 双方机构同意在训练对方员工方面提供相互支助以维持人员之最优能力,依照适用标准执行厂商品保制度之评鉴工作。 3.9 本备忘录待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之财务事项,另由双方机构研商洽订。 3.10本备忘录可由 BSI和 BCIQ 以书面协议方式修订之,亦可由任一机构以书面通知九十天后终止之。 3.11本备忘录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四日签署,依照“BSI/BCIQISO-9000实施计划”施行,该计划俟 Mr.R.G.Collyer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预定进行评鉴视察访问后确定。 英国标准协品保部门 签署人:John E. Ware Managing Diretor 日期: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四日 商品检验局 签署人:Y.C. Huang Director General 日期: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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