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117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以及《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切实做好2009年度"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调查登记、项目户资格确认等工作,填写相关数据报表,并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少生快富"工程对象个案信息输入"少生快富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09年5月4日至5月20日),确保输入数据与书面申报数据相一致。
要根据个案信息录入情况,于2009年6月10日前以省级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联合发文的形式向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报送2009年度"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数量、申报当年经费预算,并对2008年的资金结余情况加以说明。
请各地将有关电子文档发送至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电子邮箱:zfszyc@sina.com)。
联 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李瑞
联系电话:(010)62030560
联 系 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范菁菁
联系电话:(010)62152711、(010)62128056(传真)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及时、全面监测并掌握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以下简称“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情况,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少生快富”工程规范、健康实施,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117号)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按照“分工协作、分级负责、运转协调、管理规范、快捷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信息登记、传输、应用、维护、质量控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地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户信息
第四条“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原则上每年组织确认一次。有条件的地方每年也可分上、下半年组织两次确认,下半年确认的对象纳入下年度的工程计划。
第五条项目户资格确认程序分为:
1.村民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夫妇提出申请并公示;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3.县级人口计生局审核、批准;
4.县级人口计生局组织公示;
5.地(市、州)、省(区)、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符合条件但因故当年未纳入资格确认程序的对象户,应纳入下一年度项目户资格确认程序。
第六条每年1月31日之前,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夫妇提出申请。对本年度符合条件、并自愿要求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的,由当事人夫妇一方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申请信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项目户,应填写《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退出确认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退出确认表》),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第七条每年2月28日之前,村级组织公示。村(居)民委员会对本年度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原申请信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条件的项目户,应逐户逐项上门核实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生育状况、现有子女情况以及举报电话。
公示结束后,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退出确认表》应按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本年度申请要求参加“少生快富”工程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说明原因。对原申请信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少生快富”工程条件的项目户,要讲清政策。
第八条每年3月31日之前,乡级初审。同时,将审定的《申请表》、《退出确认表》等资料报送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第九条每年4月15日之前,县级审核批准。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本年度项目户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户作退出处理。
第十条每年5月20日之前,信息录入和变更。经审核批准的项目户和经确认退出的项目户,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据《申请表》和《退出确认表》,将其信息录入“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省、地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登录“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督促所辖各县 ( 市、区 ) 及时录入个案信息,并对下一级数据进行必要的汇总分析和数据下载工作,对项目户信息进行备份。
第十一条每年5月31日之前,报送信息。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应填写《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花名册》(以下简称“项目户花名册”)(见附件3)、《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测算表》(见附件4),并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和代理发放机构。
每年6月10日之前,省级人口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向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上报《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测算表 》。
第三章奖励资金信息
第十二条每年6月30日之前,中央财政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供的项目总户数,将所负担的奖励专项资金下达到各省份。
7月15日之前,地方财政负担的配套奖励专项资金应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十三条每年8月31日之前,代理发放机构应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项目户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项目户个人储蓄账户,并在《项目户花名册》“备注”栏目中填写储蓄帐号,并填写《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每年12月31日之前,代理发放机构应将《项目户花名册》以及《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以纸质和电子文件方式反馈给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将信息导入“少生快富”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在奖励资金划拨到个人账户之前,如发现项目户信息有误、不符合条件的,应立即终止向该项目户发放奖励金,并填写《退出确认表》,立即作退出处理。
第十四条每年1月31日之前,县级及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应填写上年度《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分别报送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应建立项目户数和奖励资金需求预测预报制度。可根据近几年“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的变动情况及占总户数比重的变化趋势、育龄妇女孩次等信息,预测下年度项目户数。并根据奖励金标准,预测下一年度奖励资金需求。
每年县级、地级、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分别于当年的9月10日、20日、30日之前,应填写《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预测表》(见附件6),向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下年度项目户预测信息和下年度资金需求计划。
第四章信息管理与质量监督
第十六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建立“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县级以下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对项目户再生育子女、子女伤残死亡、获得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等资金、项目扶持的情况,应及时掌握并以一定形式报送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由其按时录入“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八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建立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户的资格确认以及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奖励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第十九条人口计生部门与财政部门、代理发放机构之间相互交流信息应同时使用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书面格式的资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文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建立信息搜集、处理、利用、发布制度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用户的使用权限和安全责任。妥善保管密码,密码至少每半年更换一次,不得越权获取或处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应定期将各种书面工作资料存档,并定期进行电子文档的备份,长期、妥善保存,形成安全可靠的备份信息资源。
第二十二条鼓励“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与代理发放机构的信息系统、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全员人口或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有机结合,实现信息共享。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范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
1.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申请表
2.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退出确认表
3.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花名册
4.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测算表
5.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6.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预测表
7. 填表说明
附件1: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申请表
___省(区) ____________地(市、州)___________县(市、区)
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村(居)委会_____________村(居)民小组
项 目
姓 名
民 族
公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婚姻变动情况
照 片
育龄妇女
育龄妇女丈夫
按政策可生育子女数
____个孩子
现有子女数(含收养等)
男孩____女孩____
子女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存活状况
是否亲生、收养
避孕状况
育龄妇女
育龄妇女丈夫
避孕开始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评议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
年月 日(盖章)
备注
申请人签字: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 填表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退出确认表
______省(区)_______地(市、州)__________县(市、区)
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村(居)委会_____________村(居)民小组
项 目
姓 名
民 族
公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婚姻变动情况
育龄妇女
育龄妇女丈夫
夫妇按政策可生育子女数
_______个孩子
夫妇现有子女数(含收养等)
男孩____女孩_____
避孕状况
育龄妇女
育龄妇女丈夫
避孕开始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退出原因
村(居)委会评议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申请人签字: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3: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花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元
┌─┬──┬──┬──┬──────┬──┬───────┬──┬───┬──┬──┬──┬──┐
│项│育龄│性别│民 │身份 │出生│ 家庭地址 │现有│避孕状│应发│实发│发 │备注│
│目│妇女│ │ │ 证 号 │年月│ │子女│况 │放金│放 │放 │ │
│户│及其│ │ 族 │ │ │ │ 数 │ │ 额 │金额│ 时 │ │
│序│丈夫│ │ │ │ │ │ │ │ │ │间 │ │
│号│姓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填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4: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测算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 户、万元、%
单位
项目户数
奖励资金
中央下达经费收支余情况
合计
二孩户
一孩户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上年初累计结余
上年
中央财政拨款
上年实际支付
上年末累计结余
省级
地级
县级
小计
一男一女户
二男户
二女户
小计
一男户
一女户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表中:(1)=(2)+(6);(2)=(3)+(4)+(5);(6)=(7)+(8);(9)= 奖励标准×(1)×80%;(10)+(12)+(14)+(16)=100;(20)=(17)+(18)-(19)。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5: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 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户、元
单位
项目户数
应发放
实发放
实际拨付
结余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合 计
填表人: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 填表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6: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预测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户
单位
下年度项目户数
本年退出户数
合计
两孩户
一孩户
合计
一男一女户
两男户
两女户
一男户
一女户
小计
一男一女户
两男户
两女户
小计
一男户
一女户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总 计
表中:(1)=(2)+(6);(2)=(3)+(4)+(5);(6)=(7)+(8);(9)=(10)+(11)+(12)+(13)+(14)
填表人: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7 :
填 表 说 明
一、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申请表
本表表头地址和个人信息由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在右上角照片区域粘贴申请人近期标准1寸或2寸照片。申请人不能填写的,村(居)民委员会可指定人员代为填写,但必须有申请人的签字。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保存、归档、管理。
“姓名”:填写申请人夫妇的正式姓名,要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
“民族”: 填写申请人夫妇的真实民族,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民族一致。
“出生年月”:填写出生具体年月。如 1940年2月出生 ,则填写“1940 年2月”或“1940.2”。
“公民身份号码”: 填写15位或18位公民身份号码,不允许为空。
“户口性质”:据实填写 “农业(农村居民)”、“非农业(城镇居民)”或“其他”。畜牧业户口填写“农业(农村居民)”。
“婚姻变动情况”:填写历次婚姻变动的情况及年月。婚姻变动的情况有“初婚”、“再婚”、“丧偶”、“离婚”、“其他”五种情况之一。如可填写:1995年8月初婚;1970年3月离婚, 1980年7月再婚, 1990年2月丧偶,等等。
“现有子女数”:填写该夫妇目前存活的子女数,包括亲生( 含送养、判随前夫或前妻 ) 和收养的子女数。分性别进行填写。
“子女信息”:指该夫妇双方一生中总共生育的存活子女, 包括送养、已死亡、判随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以及收养的子女。按子女出生年月的先后顺序编号,并逐行填写每个子女的“姓名 ”、“出生年月”、“死亡年月”、“是否亲生、收养”信息。
“存活状况”:填写“存活”或“死亡”。死亡的子女还应填写具体年月,如1980年2月死亡。
“是否亲生、收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及配偶亲生、本人亲生非配偶亲生、非本人亲生配偶亲生、收养等情况。
“家庭地址”:填写门牌号。
“联系电话”:据实填写。没有填“无”
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退出确认表
本表的填写对象为:以前年度已享受“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项目户。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保存、归档、管理。
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等项目的填写同《申请表》。
“退出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因收养、婚姻变动、再生育子女导致子女数增加,审批错误,或其它原因等。
“表头地址”:填写填报单位名称。
“乡级初审意见”、“县级审查意见”:填写“同意”、“不同意”。
三、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花名册
“填表单位”: 填写填报单位名称。
项目户夫妇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现有子女数、家庭地址等项目的填写同《申请表》。
“应发放金额”:填写应发放给项目户的奖励资金。
“实发放金额”及“发放时间”:填写当年实际发放给项目户的资金以及发放时间。
四、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及奖励资金测算表
“单位”:填写下一级行政单位具体名称。
“项目户数”:指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的“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数,应与报送“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相关数据核对无误。
“奖励资金”:分别填写国家、省级、地级、县级财政部门各自需投入的资金,以及各级投入的资金占需求资金总额的比例。其中,“中央财政”负担按照国家奖励标准计算的需求资金总额的80%;
“省级”、“地级”、“县级”金额按照各自负担的比例确定。各级负担资金的比例之和为100。
“中央下达经费收支余情况”:填写上年度中央下达经费的支付与结余情况,应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对无误。
“上年初累计结余”:指上年初结余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
“上年中央财政拨款”:指上年度中央财政实际拨付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
“上年实际支付”:指上年度实际支付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
“上年末累计结余”:指上年度结余的“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额。即“上年初累计结余”与“上年中央财政拨款”之和扣除“上年实际支付”后的余额。
五、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应发放金额”:指根据项目户数和发放标准计算出的资金总额。
“实发放金额”:指委托发放机构本次实际拨付到项目户个人账户的资金总额。
“实际拨付金额”:指财政部门实际拨付的资金总额。
“结余金额”:指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扣除本次实际发放金额后的余额。
六、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预测表
“下年度项目户数”:指人口计生部门预测的下一年符合条件的项目总户数。
“一男一女户”、“两男户”、“两女户”、“一男户”、“一女户”:分别汇总填写符合该条件的项目户测算数。
“本年退出户数”:填写在本年度经确认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少生快富”工程条件、应退出奖励金的项目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