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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新闻社波昂总社与德国经济台湾委员会关于互免船运事业所得税议定书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1 德国经济台湾委员会主席卡尔.海斯.伊里士先生与远东新闻社波昂总社主任沈锜博士为增进两国之友谊及经贸关系,特别为减轻两国船运业者之负担,经于本日在汉堡会晤。 德国经济台湾委员会及远东新闻社波昂总社在本次会议之前均获知其本国财政当局愿意免征对方国船运业者在其本国境内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运费收入应纳之所得税,并在会议中互换两国财政当局同意自本议定书签字之日起实施此项互免船运事业所得税之书面文件。 任何一方得于任一历年度之六月三十日前以书面通知他方终止本议定书,在此情形下,本议定书应于终止通知送达后之次一历年度一月一日起终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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