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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与越南共和国政府空运临时协定换文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6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1

甲我国外交部部长魏道明致越南驻华大使陈善谦照会 (中译文)
迳启者:
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与 越南共和国政府代表,为适应两国间日增之空运需要,曾就开辟台北、西贡间商业航空线及互惠给予营业权利事宜,举行商谈。在商谈过程中,已获致下列了解: 一中华民国政府给予越南共和国政府所指定之一航空机构 (以下称越南之航空公司) 营业权,以经营下列航线: 甲往返西贡-香港-台北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台北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乙往返西贡-香港-台北-冲绳及日本境内-地点 (或数地点)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台北段往返及台北-冲绳-日本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丙往返西贡-香港-台北-汉城及日本境内-地点 (或数地点)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台北段往返及台北-汉城-日本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二越南共各国政府给予中华民国政府所指定之一航空机构 (以下称中国之航空公司) 营业权,以经营下列航线: 甲往返台北-香港-西贡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西贡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乙往返台北-香港-西贡-曼谷及马来西亚境内一地点 (或数地点) 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西贡段往返及西贡-曼谷-马来西亚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丙往返台北-香港-西贡-曼谷及续延点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西贡段往返及西贡-曼谷段及续延点间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三飞航班次、时间表、票价、货运率、汇款办法、飞机型种及合营方式等项,应由中国之航空公司与越南之航空公司洽商协议,呈由两国政府民航当局核准后实施。 四经获准经营上列各航线及其延长线之航空公司,得在各航线上之任何地点间作不降停飞航及省略在中间站之降停。 五两国政府承允对上述空运事宜,一致适用一九四四年在芝加哥签订之国际民用航空公司所定之原则。 本部长盼 贵大使能代表越南共和国政府证实上述了解,此项了解,如荷证实,则本照会与贵大使之复照,即构成中华民国政府与 越南共和国政府间之一项临时协定。此项协定,应自本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一年,嗣后并得每次以一年为期,自动赓续延展,但任何一方政府得于每次延展一年之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将终止本协定之意愿通知他方政府以终止本协定。 本部长顺向 贵大使重表崇高之敬意。 此致
越南共和国驻中华民国特命全权大使陈善谦将军阁下 魏道明 (签字) 中华民国五十五年八月十九日于台北
乙越南驻华大使陈善谦复我国外交部部长魏道明照会 (中译文)
迳启者:
接准 贵部长本日照会内开: ‘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与 越南共和国政府代表,为适应两国间日增之空运需要,曾就开辟台北、西贡间商业航空线及互惠给予营业权利事宜,举行商谈。在商谈过程中,已获致下列了解: 一中华民国政府给予越南共和国政府所指定之一航空机构 (以下称越南之航空公司) 营业权,以经营下列航线: 甲往返西贡-香港-台北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台北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乙往返西贡-香港-台北-冲绳及日本境内一地点 (或数地点)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台北段往返及台北-冲绳-日本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丙往返西贡-香港-台北-汉城及日本境内一地点 (或数地点)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台北段往返及台北-汉城-日本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二越南共各国政府给予中华民国政府所指定之一航空机构 (以下称中国之航空公司) 营业权,以经营下列航线: 甲往返台北-香港-西贡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西贡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乙往返台北-香港-西贡-曼谷及马来西亚境内一地点 (或数地点) 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西贡段往返及西贡-曼谷-马来西亚段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丙往返台北-香港-西贡-曼谷及续延点间之航线,但不包括香港-西贡段往返及西贡-曼谷段及续延点间往返之营业权在内。 三飞航班次、时间表、票价、货运率、汇款办法、飞机型种及合营方式等项,应由中国之航空公司与越南之航空公司洽商协议,呈由两国政府民航当局核准后实施。 四经获准经营上列各航线及其延长线之航空公司,得在各航线上之任何地点间作不降停飞航及省略在中间站之降停。 五两国政府承允对上述空运事宜,一致适用一九四四年在芝加哥签订之国际民用航空公司所定之原则。 本部长盼 贵大使能代表越南共和国政府证实上述了解,此项了解,如荷证实,则本照会与 贵大使之复照,即构成中华民国政府与越南共和国政府间之一项临时协定。此项协定,应自本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一年,嗣后并得每次以一年为期,自动赓续延展,但任何一方政府得于每次延展一年之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将终止本协定之意愿通知他方政府以终止本协定。’等由本大使兹谨证实:上引 贵部长来照内所载之中华民国政府之了解,亦即越南共和国政府之了解。 本部长顺向 贵大使重表崇高之敬意。 此致
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魏道明博士阁下 陈善谦 (签字) 公历一千九百六十六年八月十九日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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