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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的周口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09]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制定的《周口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周口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 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自 2009年2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对“三电”设施安全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围绕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安保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创建平安周口、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势头。 通过开展专项斗争,淮阳、商水、郸城、太康 等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8年同期下降50%以上, 项城、鹿邑、沈丘等县市较2008年同期下降40%以上,扶沟、西华等县较2008年同期下降30%以上,川汇区沙南、沙北、泛区等地力创“零发案”;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破案率明显上升,其中,各地现行案件破案率要达到50%以上。 (二)确保全国“两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我市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监管工作,有效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 (四)进一步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逐步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 淮阳、商水、郸城、太康等4个县为全省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 项城、鹿邑、沈丘等3个县市为全市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 (二)重点问题: 一些地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个别地区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至3月)。 各地针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问题,围绕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坚决防止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反弹,确保全国“两会”安全顺利进行。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至8月)。 各地围绕“压发案、严防范、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确保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大幅下降。 (三)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安保阶段(9月至10月)。 各地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重要“三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四)检查考核阶段(11月)。 各地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打击现行。对现行“三电”案件,要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 2、摧毁网络。打掉一批盗、运、销、炼“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对团伙成员要加强审讯,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 3、挂牌督办。对近年来尚未破获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强有力的侦破专班,限期侦破。对2007年以来挂牌督办尚未破获的案件,要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导,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查破。 4、网上追逃。对在逃的“三电”案件犯罪嫌疑人员要全部上网,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全力追缉抓捕。 5、区域会战。市联席会议责成鹿邑、沈邱、商水、扶沟等县联席会议牵头,分别于5月、9月在鹿邑和安徽、沈邱和安徽、扶沟和许昌、商水和驻马店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短平快的区域联合会战,重点解决省、市交界地区流窜作案、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等突出问题。其他地区也要组织有关市县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并建立完善地区间侦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串并案件,严厉打击流窜作案。 6、及时严惩。对破获的重大案件,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快审,严惩此类违法犯罪分子。 (二)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1、重点整治。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确定一批重点地区,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扭转一些地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的局面。 2、集中清查。各地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对本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小熔炉、小冶炼厂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变更备案事项的站点,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予以查处。对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有效信息的,要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违法收购“三电”设施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4月下旬和8月下旬分别组织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 3、加强监管。各地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对有进口废旧金属许可证的收购企业、站点,要纳入视线加强监管。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控。 1、调研摸排。深入研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摸排掌握并严密管控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群,建立台账,切实提高打击、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企地共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企地共建,有关“三电”企业要拿出专项资金,在重点“三电”设施所在地以承包责任制等形式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建立巡护机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省“三电”办确定的一个重点县商水县;市“三电”办确定 的三个重点县鹿邑县、郸城县、淮阳县作为企地共建试点,挂牌督办。 3、严防死守。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前夕,各地要全面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三电”设施安全隐患。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相关部门、单位调整部署,增加力量,切实加强对重点线路(台站)的巡护值守,死看死守,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 4、联动联防。将“三电”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警种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重要“三电”设施沿线和城乡结合部出租房、闲置房及外来流动人口的监管,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流窜犯罪。组织开展军警民联合护线活动。 5、加强内保。各级公安机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加大对“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三电”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教育和对外包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强对“三电”设施的日常巡护和重要部位的重点保护,加大防范投入,增强防护力量,推广技防应用,不断提高自身治安防范能力。 (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1、深入发动。各地要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三电”企业的优势,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采取发布通告、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集中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利用“5·17世界电信和信息安全日”等时机,集中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工作成果,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3、专题宣传。在专项斗争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地域、宣传对象制作专题节目,在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及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切实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使宣传工作入村、入校、入社区、入单位、入家庭、入网吧、入收购站点,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积极协调建设、市政、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相关单位和吊车、挖掘机等机械操作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意识,努力预防、减少外力施工对“三电”设施的损坏事故。 4、奖励举报。各地会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制定完善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奖励举报线索和有功人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五)督导考核,兑现奖惩。 1、强化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三电”行业系统要有重点、有步骤对本地、本系统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通报排名。各级“三电”办对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挂牌督办事项落实情况,要逐月排名通报,表先促后。 3、兑现奖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三电”行业系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进行责任查究。 (六)建章立制,确保长效。 1、总结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2007年以来专项斗争经验,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综合治理、部门协作、警企联动、通报调度、督导考核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2、推进法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和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主责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机关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指导监督“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发展改革、电力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力、电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电力、电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广播影视部门、军队通信系统要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三电”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开展线路、设施巡护工作,加大巡护密度、力度,充分利用本行业、本系统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各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保卫机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堵塞治安防范漏洞,为“三电”专项斗争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三)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告。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各地“三电”办和“三电”企业要进一步畅通工作信息渠道,如实上报每月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报表;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各县市“三电”办确定的挂牌督办事项要于3月15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地“三电”办和市“三电”办有关成员单位及市直“三电”企业要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12月1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394-8123523 附件
2007年以来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未破案件
1、2007年12月13日2点30分,扶沟县分公司江村支局报警器报警,江村四站--张庄电缆被盗。县局值班人员迅速赶往被盗地点,并向110报案,发现400对电缆被盗割450米,直接损失34195.5元。用的作案工具是砍刀,等到我们值班人员和江村派出所的干警赶到,盗窃分子已逃走,经公安部门勘察被盗现场留有面包车印,其他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2、2007年8月5日23点55分,沈丘县分公司白集支局河滩网点,犯罪分子盗窃100对通信电缆2根被盗440米、200对通信电缆被盗380米,直接损失达16860元。 3、2007年5月1日21:16分太康县分公司值班人员接到老冢乡刘屯村报警,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赶到时发现电缆被盗走,从迹象看和4月20日像是一伙人所为,300对电缆1根350米,200对电缆2根各350米,价值39583元。 4、2007年11月15日夜,鹿邑县分公司观堂乡支局木庙网点,机房门被撬,被盗200对电缆240米、100对1065米、30对440米、50对140米,直接损失38434元。 5、2007年10月26日,郸城县分公司巴集支局刘庄网点谭寨至魏冢方向,犯罪分子采取火烧电缆使用电缆防盗器无法报警,共盗割300对通信电缆460米、100对通信电缆450米、50对通信电缆450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8877元。 6、2007年11月1日,项城分公司三店支局新寨网点方向,犯罪分子共盗割100对通信电缆1440米、50对通信电缆960米、20对通信电缆480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5894元。 7、2007年5月26日,太康县大许寨乡陈庄撬门进入关闭机器和防盗器,盗割通信电缆,经济损失49716元。 8、2007年4月3日,淮阳网通公司安岭镇大程楼至庙西张200对电缆被盗贼500米,经济损失20590元。 9、2007年6月10日,项城市网通公司城郊高营200对电缆2条各182米、100对电缆182米被盗割,经济损失19074元。 10、2007年4月2日,郸城县网通公司李楼支局400对电缆被盗365米,经济损失27736元。 11、2007年5月18日,沈丘县网通公司电缆被盗割,经济损失15560元。 12、2007年5月8日,鹿邑县网通公司太清支局小怀网点20对、100对、200对被盗各式各1120米,经济损失77941元。 13、2006年2月21日,项城迎宾大道电力电缆被盗割1.92公里。 14、2006年10月20日,鹿邑县木店三维公司被盗500kva变压器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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