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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好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特别是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落实责任,切实开展重点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成立15个部门(行业)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煤矿生产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情况,特别是矿井瓦斯管理、盲巷管理和通风设施管理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管理情况;煤矿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安装和完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责任单位:市乡镇企业局 责任人:耿思友 第二检查组: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地下矿山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情况;各类矿山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防止泥石流措施及应急预案情况;尾矿库防自然灾害和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矿用火工品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李忠文 第三检查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组。液氯、氰化钾、氰化钠等有毒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防雷电、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刘昆一 第四检查组: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现场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市政工程管道施工使用有毒气体检测设备对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及采取通风换气措施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李宏瑞 第五检查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等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情况;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治理情况;货运企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基本安全技术状况、粘贴反光标识情况;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儿童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情况;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等道路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责任人:张志明、陈勇 第六检查组:消防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消防通道、设施、设备和商场市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车站码头、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责任人:杨文华 第七检查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城市供水、供气的设备设施、城市公交安全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 责任人:左珍贵 第八检查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生产、使用、运输、仓储、销售民用爆炸物各环节的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杨劲松 第九检查组:旅游安全检查组。重点是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饭店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人:施丛峰 第十检查组: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组。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人:徐俊 第十一检查组:国有控股企业安全检查组。督促政府监管的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应急救援处置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人:李强 第十二检查组:公园、园林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公园安全责任、森林防火以及规章制度和人员疏散措施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责任人:雷志武 第十三检查组:化工行业系统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化工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点)监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以及应急救援处置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化工建材行业协会。 责任人:纳建国 第十四检查组:机械行业系统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机械工业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点)监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应急救援处置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机械工业行业协会 责任人:游从云 第十五检查组:轻纺行业系统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轻纺工业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点)监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应急救援处置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轻纺工业行业协会 责任人:王兴 (二)成立5个督查组:对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开展督查。 第一督查组: 组 长:潘开平 成 员:李锐、蒋春胜、李万兵 督查单位:五华区、盘龙区、经开区 第二督查组: 组 长:李忠文 成 员:钱树森、牛楠、陈发明 督查单位:东川区、晋宁县、禄劝县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刘昆一 成 员:李洪平、李克纯、张云 督查单位:安宁市、石林县、宜良县、寻甸县 第四督查组: 组长:杨振武 成员:王明新、章智、杨汉义 督查单位:官渡区、度假区、高新区、嵩明县 第五督查组: 组长:王厚江 成员:王赤勇、付晓松、娄军 督查单位:西山区、呈贡县、富民县 (三)市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单位工作实际与特点,认真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 (四)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管、昆明空港经济区委会要成立相应检查组,负责开展辖区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企业自查自纠时间从发文之日起开始;督查时间从3月3日开始,各督查组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各地区各部门安委会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的方式进行,把检查与整改结合起来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地、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重点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制定适应工作实际需要的检查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检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新开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和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和各自实际,加强与其他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在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和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全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检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搞下不为例。 (四)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情况。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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