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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英庚款换文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2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1 大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为照会事,查贵国政府曾于一九二二年十二月间,宣言英国部份庚款余额嗣后将用于中英互有利益之事业。兹本部长深望贵国政府即将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应付之庚款全数交还中国政府管理。 此款实行交还以后,中国政府对于该款拟参酌一九二六年中英谘询委员会报告书内之大意处理之。该项报告书内之大意,当使下述之董事会加以注意。然中国政府以为第一步宜以该项庚款之大部份作为基金,以便日后充谘询委员会报告书内所称教育事业之用,而自中国政府视之,关于设立基金最有利益之计划,莫如将该项庚款,即现在存储款项及将来应交款项之大部份,整理及建筑中国铁路,并投诸其他中国生产事业。至管理分配及处置上述基金中国政府将设立一董事会,该董事会中当有英人数人在内。 关于中国之建设与发展,中国政府因鉴于整理中国现有铁路之异常需要,准备将现存及将到期之款之一部为整理该项铁路之用,内中与英国利益特别有关之各铁路,更当首先注意。 以交还之庚款或以该项庚款担保所借得之款整理并建筑铁路及经营其他生产事业时,应顾及现有契约内之条款,但如以该款在国外购买需用材料包含桥梁机车车辆钢轨及他种设备器具时,当向英国订购之。 为早日实施该项计划,并使两国政府充分满意起见,中国政府准备同意将现存之款全部移交于在伦敦设立之购料委员会,以便向英国工厂购买桥梁、机车、车辆、钢轨及他种材料,充中国国有铁路与他项生产事业之用。此购料委员会以主席一人,即在伦敦之中国外交代表及中国铁道部代表一人及其他四委员组成之。此其他四委员,由英国外交部长以殷实而富有商业经验之人开一名单推荐于董事会,由中国政府与董事会商议后随时派充之。购料委员会所有之入款,无论为本照会内所指明应交付于该委员会之款,或从无须立即使用款项之任何部份之存款,或投资中所得之款应免除各种捐税,购料委员会之任务如下: (一) 订立并监督实行各种契约,俾在中国供给并交付中国政府随时需要并订购之英国制造之发动机机器及其他物品与材料。 (二) 按照本照会所定条件,以该委员会收到之款履行契约上或与各种契约有关之义务,及支付委员会之费用,并以无须立即用于此种用途之款项设立储金,俾可供给将来中国政府之同样需用及该会自身之费用。所有将来应付之期款,到期后由中国政府交付于英国政府在华代表,该代表以一半交于在伦敦之购料委员会,依照与上述相同之方法及同样之目的使用之;其余一半,交于在中国之董事会管理之。 在英国用去之款,当作为中国董事会对于各铁路或其他生产事业所付之借款应支付利息及担任最后清偿,并应将精密账目随时送交该董事会,凡清偿该项借款本利之款项,均应交付该董事会,由该董事会即行用诸教育事业。相应照请贵公使查照并希见复为荷。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

大英国钦命驻华全权公使蓝 中华民国十九年九月十九日 王正廷 (印)
(二)王部长致英蓝使照会
大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为照会事,查本部长为英国部份庚款处理问题,在本日照会内述及在伦敦之购料委员会,关于该购料委员会之组织权限及执行职务,兹声明本部长之了解如下: 一该委员会委员之任期 (主席除外) ,定为三年,可以连任,但委员无论何时得辞去其职务。 二委员会之执行职务,不因委员人数人之缺少而失其效力,但无四人之法定人数时,不得为任何决议。 三委员会因正常执行职务认为必要时,得设立办事处所,并任用办理职员,专门顾问,会计员及经理人。 四委员会之账目,每年应造至委员会所定之日期,并由该委员会指定之人审查之。该项账目及在该年内处理事务之大要,应作成报告呈送中国政府并公布之。 五除上开条款及上述照会内所定之条件外,委员会得自行订定办事手续,并制定该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处理事务章程。相应照请 贵公使查照并 见复为荷,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
大英国钦命驻华全权公使蓝 中华民国十九年九月十九日 王正廷 (印)
(三)英蓝使覆王部长照会 (译文)
大英国钦命驻华全权公使蓝为照复事,关于英国部份庚款余额处理问题,本公使接准 贵部长本日照会,以英国政府如将该项赔款退还中国政府管理,中国政府之意拟即以该项赔款作为基金,以便参酌一九二六年中英谘询委员会报告书内之大意,用诸教育事业,等由; 本公使又准 贵部长本日照会述及 贵部长上项照会内提议之伦敦购料委员会之组织权限及执行职务各节,当即将 贵部长两次照会内所述各节转呈本国政府鉴核,同时并奉本国政府训令特向 贵部长提议,由该款现存之总数内拨出二六五、○○○镑及二○○、○○○镑分别赠与香港大学为教育中国学生之用,及在伦敦之各大学中国委员会为增进中英间文化关系之用,其给与各大学中国委员会之款项,应作为生利基金,即在其所得利息内拨出款项,为聘请中国名人在英国讲演经费之用。相应照请贵部长查照并见复为荷。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
大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 西历一九三○年九月十九日 蓝普森 (签字)
(四)王部长覆英蓝使照会
大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为照复事,案准 贵公使本日照会以英国政府对于英国部份庚款余额处理问题具有下述之意见: ‘由该款现存之总数内拨出二六五,○○○镑及二○○,○○○镑分别赠与香港大学为教育中国学生之用,及在伦敦之各大学中国委员会为增进中英间文化关系之用,其给与各大学中国委员会之款项,应作为生利基金,即在其所得利息内拨出款项为聘请中国名人在英国讲演经费之用’等由; 兹本部长声明中国政府对于上述意见表示同意,相应照复 贵公使查照为何。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
大英国钦命驻华全权公使蓝 中华民国十九年九月十九日 王正廷 (印)
(五)英蓝使覆王部长照会 (译文)
大英国钦命驻华全权公使蓝为照复事,接准 贵部长照会内开:‘查贵国政府曾于一九二二年十二月间,宣言英国部份庚款余额嗣后将用于中英互有利益之事业,兹本部长深望贵国政府,即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应付之庚款全数交还中国政府管理。 此款实行交还以后,中国政府对于该款拟参酌一九二六年中英谘询委员会报告书内之大意处理之。该项报告书内之大意,当使下述之董事会加以注意,然中国政府以为第一步宜以该项庚款之大部份作为基金,以便日后充谘询委员会报告书内所称教育事业之用,而自中国政府视之,关于设立基金最有利益之计划,莫如将该项庚款,即现在存储款项及将来应交款项之大部份,整理及建筑中国铁路,并投诸其他中国生产事业。至管理分配及处置上述基金中国政府将设立一董事会,该董事会中当有英人数人在内。 关于中国之建设与发展,中国政府因鉴于整理中国现有铁路之异常需要,准备将现存及将到期之款之一部为整理该项铁路之用,内中与英国利益特别有关之各铁路,更当首先注意。 以交还之庚款或以该项庚款担保所借得之款整理并建筑铁路及经营其他生产事业时,应顾及现有契约内之条款,但如以该款在国外购买需用材料包含桥梁机车车辆钢轨及他种设备器具时,当向英国订购之。 为早日实施该项计划,并使两国政府充分满意起见,中国政府准备同意将现存之款全部移交于在伦敦设立之购料委员会,以便向英国工厂购买桥梁、机车、车辆、钢轨及他种材料,充中国国有铁路与他项生产事业之用。此购料委员会以主席一人,即在伦敦之中国外交代表及中国铁道部代表一人及其他四委员组成之。此其他四委员,由英国外交部长以殷实而富有商业经验之人开一名单推荐于董事会,由中国政府与董事会商议后随时派充之。购料委员会所有之入款,无论为本照会内所指明应交付于该委员会之款或从无须立即使用款项之任何部份之存款,或投资中所得之款,应免除各种捐税。 购料委员会之任务如下: (一) 订立并监督实行各种契约,俾在中国供给并交付中国政府随时需要并订购之英国制造之发动机机器及其他物品与材料。 (二) 按照本照会所定条件,以该委员会收到之款履行契约上或与各种契约有关之义务,及支付委员会之费用,并以无须立即用于此种用途之款设立储金,俾可供给将来中国政府之同样需用及该会自身之费用。所有将来应付之期款,到期后由中国政府交付于英国政府在华代表,该代表以一半交于在伦敦之购料委员会,依照与上述相同之方法及同样之目的使用之;其余一半交于在中国之董事会管理之。 在英国用去之款,当作为中国董事会对于各铁路或其他生产事业所付之借款应支付利息及担任最后清偿,并应将精密账目随时送交该董事会。凡清偿该项借款本利之款项均应支付该董事会,由该董事会即行用诸教育事业’。 又准 贵部长照会内开:‘查本部长为英国部份庚款处理问题,在本日照会内述及在伦敦之购料委员会,关于该购料委员会之组织权限及执行职务兹声明本部长之了解如下: 一该委员会委员之任期 (主席除外) 定为三年,可以连任,但委员无论何时得辞去其职务。 二委员之执行职务,不因委员人数之缺少而失其效力,但无四人之法定人数时,不得为任何决议。 三委员会因正当执行职务认为必要时,得设立办事处所,并任用办事职员,专门顾问,会计员及经理人。 四委员会之账目,每年应造至委员会所定之日期,并由该委员会指定之人审查之。该项账目及在该年内处理事务之大要,应作成报告呈送中国政府并公布之。 五除上开条款及上述照会内所定之条件外,委员会得自行订定办事手续,并制造该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处理事务章程’。又准 贵部长照会内开:‘案准贵公使本日照会以英国政府对于英国部份庚款余额处理问题具有下述之意见: “由该款现存之总数内拨出二六五,○○○镑及二○○,○○○镑,分别赠与香港大学为教育中国学生之用,及在伦敦之各大学中国委员会为增进中英间文化关系之用,其给与各大学中国委员会之款项,应作为生利基金,即在其所得利息内拨出款项,为聘请中国名人在英国讲演经费之用”等由; 兹本部长声明中国政府对于上述意见表示同意’各等因,均经本公使转达本国政府。兹奉本国政府训令,特为照复如下:查英国政府对于中国政府将来利用庚款余额之提案,至为钦佩赞同。英国政府对于贵部长之了解,即提议之伦敦购料委员会所有入款,无论为贵部长上述照会内指明应交付于该委员会之款,或从无须立即使用款项之任何部份之存款,或投资中所得之款应免除各种捐税各节,均认为无误,英国政府亦承认贵部长关于该委员会组织权限及执行职务之了解,当拟就法案送请议会通过,俾生效力,英国政府深信铁路之整理及建筑,不但可以作为贵重之教育基金,且可使商业兴盛,以促进两国相互的利益,而英国政府对于中国政府拟向英国厂家订购材料之意,尤为感佩。所有贵部长本月十九日照会第五第六两节所述实现此种意旨之办法,英国政府以为必能使两国均臻满意。故对于此项提案当欣然照办。至对于英国商行与中国官厅及英国商行与外国合伙者所订一切契约,自当遵守。故英国政府俟必要之法案经议会通过发生效力后,当将自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应付之庚款悉数交还,并将现存之款除去按照“一九二五年中国庚款条例”第一条第一节及同条第三节负担之费用,及分别为各大学中国委员会及香港大学扣去二○○,○○○镑二六五,○○○镑二数外,均交付于伦敦购料委员会所有。将来应付之款,当照本照会第一及第二节所述照会内规定之方法及条件交由中国政府管理。 相应复照 贵部长查照为荷。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
大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 西历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蓝普森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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