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会保障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510,611,651.27(澳门币伍亿壹仟零陆拾壹万壹仟陆佰伍拾壹元贰角柒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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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 510,611,651.27
总收入
$ 510,611,651.27
开支
经常开支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5-02-0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 510,611,651.27
总开支
$ 510,611,651.27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冯炳权,陈荣光,刘永诚,李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