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11,258,389.78(澳门币壹仟壹佰贰拾伍万捌仟叁佰捌拾玖元柒角捌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 11,258,389.78
总收入
$ 11,258,389.78
开支
经常开支
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8-07-1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 11,258,389.78
总开支
$ 11,258,389.78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代主席:张祖荣——执行委员:陈敬红